根据《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及《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牟人社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王炳春等70人符合补贴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与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或反映。
联系人:刘光丽
电 话:0878-5216099
地 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162号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附:牟定县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汇总审批名册公示(第五批70人)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