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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辅警招聘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因工作需要,牟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退伍军人、军警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对象:男女不限,18—35周岁

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待遇及保障

扣除两险(失业险、意外伤害险)后,实发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基础工资1800元/月、无绩效,转正基础工资19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每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3年封顶。试用期2个月,期满符合招录条件的,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履职的政治理论素质、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观念强,能严守工作秘密;

5、须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操作、应用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有精神病史,严重身体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技能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经侦大队报名。

3、联系电话:李警官15125809077

六、招聘程序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依次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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