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牟定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退伍军人、军警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对象:男女不限,18—35周岁
3、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待遇及保障
扣除两险(失业险、意外伤害险)后,实发工资为2400元/月(试用期基础工资1800元/月、无绩效,转正基础工资19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每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3年封顶。试用期2个月,期满符合招录条件的,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履职的政治理论素质、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观念强,能严守工作秘密;
5、须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操作、应用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录: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有吸毒史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5、有精神病史,严重身体疾病,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
2、报名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技能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经侦大队报名。
3、联系电话:李警官15125809077
六、招聘程序
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依次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组织培训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