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答:具有本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因患大病卧床不起连续超过半年且需他人长期照料的困难 残疾人。(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赡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60周岁以上的或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或因患重病长期卧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省、州、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的程序有哪些?
答:本人申请(乡村主动发现申请)→乡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可视情况组织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7天→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公示。
三、当前牟定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1年7月1日起,①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858元/人.月;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其中集中供养一档为835元/人.月、二档为418元/人.月、三档为251元/人.月;分散供养一档151元/人.月、二档88元/人.月、三档50元/人.月。(牟民发〔2021〕9号《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供养供养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