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 义务教育 >> 正文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牟定县中小学 幼儿园新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作者:罗朝斌   来源:师训办    点击:[]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幼儿园:

经研究决定,现将《牟定县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步加强对新教师的培养管理,促进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有效提高师德素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新教师的概念界定

新教师是指近五年入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对学校管理层的基本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分管教师培训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新教师管理细则并严格管理考核新教师。

(二)建立传帮带制度。要为每一位新教师安排至少一名指导教师并颁发聘书,指导教师必须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优教师。指导老师负责指导新教师备课,上理、作业批改、辅导、听评课及班主任工作等,帮助新教师尽快成长,并逐步成长为教坛新秀及骨干教师。

(三)关心关爱新教师。妥善安排好新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原则上要求新教师必须先听课,听一节,上一节。要给新收师压担子,让他们承担公开课,参与教研教改活动,充分给予学习锻炼的机会。

(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每学期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与新教师谈心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切实解决新教师的实际困难,让新教师满怀信心,激情昂扬地投入教育学工作中去。

三、对新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二)认真工作,服从安排,不无故迟到,早退,不旷工。主动参与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坚特说普通话,多练习“三笔字”,强化教学基本功,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做到先听课,后上课,虚心向指导教师及有经验的其它教师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认真参加新教师上岗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及其它培训并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五)做好班主任工作(新教师原则上至少担任副班主任1年,新教师担任副班主任的,配合正班主任管理班级。

(六)每学年完成1篇质量较高的教学设计;1篇教育教学论文;1篇说课稿;2份学科试卷制作;1个课题方案设计;上2节公开汇报课。每学年至少读1部教育教学专著;写1篇读书心得;做读书摘记4篇以上。

四、对新教师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

1.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新教师管理细则》对新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每年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考核表》及学校新教师管理总结报学校教导(务、科)处(室)备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可分为六个方面,由学校新教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师德师风测评。现场组织任教班级学生和部分家长完成师德师风调查问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8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会格。

2.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由县教研师训中心(师训办、教科室)及学校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考核。凡出现无故不参加培训情况均为培训不合格。

3.业务能力考核。可现场完成学校教导(务、科)处(室)制作的学科教师测评试卷。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教学水平考核。上一节公开课,由学校考核组听课、评课。评分标准由学校教导(务、科)处(室)制定。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良好;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教学效果考核。根据学校教导(务、科)处(室)提供任教班级成绩排名情况进行考核。

6.综合考核。现场组织学校行政班子及部分教师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内容分为师德师风、业务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总体印象等几个方面。按照测评结果评定等级。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新教师的考核结果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年终考核、职称聘任、评优选模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可确定为培养对象,多提供学习锻炼机会,考核结果连续三年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可推荐参评县级优秀教师或参加县级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结果连续五年为优秀等级的考核参评县级骨干教师。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本办法及要求,加强对新教师的管理。管理工作将记入各学校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学校要及时制定新教师管理实施细则,将实施细则和附件《牟定县新教师培养管理跟踪调查表》于2023年12月30日上报县师训办。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和实施。

附件:牟定县新教师培养管理跟踪调查表

上一条: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彝族年和元旦节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3年休学和复学相关政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