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二、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一)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范围是: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8、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9、申请人为残疾人、未成年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低保对象,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将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或因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或其他损失主张权利,以及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三、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四)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五)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六)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七)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四、法律援助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二)民事诉讼代理;(三)行政诉讼代理;(四)劳动争议仲裁代理;(五)非诉讼人民调解代理;(六)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七)公证、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
五、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二)受援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受援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困难证明,免于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的,提交符合免提交材料的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军属证明、大中型水库移民证明等。(三)受援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验证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四)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六、哪些情况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城镇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执行,农村按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在《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材料证明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军队(武警)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工勤人员、在编职工和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病残复员退伍军人、荣立军功者;见义勇为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见义勇为受到打击报复或使本人人身财产等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被受损人索赔等需要维权,见义勇为者为落实医疗保障、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烈士申报、生活和住房保障、就学就业需要帮助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家庭暴力案件,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和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权利,受害人及有关机构人员需要帮助的。
七、在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在受诉法院所在地或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八、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人可以持相关材料向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也可以直接向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3日内进行初审后报送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中心通知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本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为受援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九、哪些情况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二)被申请人不明确或者申请人提供不出案件有关证据且无法调查取证的;(三)申诉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立案的;(四)申请事项已超过法定时效的;(五)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六)已竭尽法律救济的案件。
十、受援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受援人有权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应尽职责的,受援人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二)受援人应当配合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与相关情况,不得隐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受援人未尽配合义务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不得就同一事项再申请法律援助。(三)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义务及时告知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十一、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位于牟定县共和镇龙池路牟定县司法局院外临街一楼(牟定县城西客运站旁)。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878-521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