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原乡长李增辉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
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牟定县审计局印发的《牟定县戌街乡人民政府原乡长李增辉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反馈存在的问题,我乡从反馈的2类8个问题入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抓实抓细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以烟叶生产误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烟叶生产奖励217524.69元。
1.存在问题:戌街乡政府用烟叶生产工作经费,以烟叶生产误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村委会干部生产奖励217524.69元,其中:原乡长徐某某任职期间发放2018年奖励89043.69元;原乡长李增辉任职期间发放2019—2021年奖励128481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反馈问题涉及2018、2019、2020、2021年发放的村委会干部烟叶生产误工补贴217524.69元(其中:2018年89043.69元,2019年83141元,2020年34150元,2021年11190元)。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烟叶工作的意见》(牟政发〔2018〕1号)文件中可用于对村(居)委会抓烟干部进行补贴意见,针对2018年度发放的村委会干部误工补贴89043.69元不再追回。在2019—2021年领取误工补贴的人员中,目前有5人由于离职且目前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内工作,5人所涉及的资金共计13252元经与县级相关部门对接,不予追回。综上,所涉及的“以烟叶生产误工补贴名义违规发放烟叶生产奖励217524.69元”,扣减2018年抓烟补贴89043.69元和因离职不再追回的5人涉及13252元,实际追回资金115229元,已于2023年2月10日按人员及金额追缴完毕,并由财务人员存入戌街乡代管资金财政专户。
(二)老纳村委会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170000元长期未收回。
2.存在问题:老纳村委会于2015年2月5日将村集体资金170000元出借给该村委会地石么下村租地种植大户邢某某,借款期限为一年。经审计核实,该笔借款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仅由老纳村委会提出,报请时任乡政府乡长徐某某签字同意借出。截至2020年10月该笔借款仅收回10000元;借款逾期期间,老纳村委会未对该笔借款作追偿。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2020年12月8日邢某某归还村集体资金10000元,转入老纳村牟定扶志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2021年12月6日,根据戌街乡人民政府关于村集体经济增收工作要求,由对公账户管理员杨某某从牟定扶志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公账户转入老纳村委会报账员的村委会办公经费管理账户后,由老纳村委会报账员存入牟定县戌街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账户。2023年2月4日邢某某归还老纳村委会剩余的160000元村集体资金,由老纳村委会报账员存入牟定县戌街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账户。截至2023年2月4日,邢某某已全部归还向老纳村委会借款的170000元村集体资金。现已全部存入牟定县戌街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账户。
(三)扩大支出范围且未执行规定程序发放村集体经济补贴奖励32972元。
3.存在问题:戌街乡2020—2021年村集体经济补贴奖励村组干部发放金额合计32972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截至2023年2月23日,戌街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村干部个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并督促相关村委会收回扩大范围发放的村集体经济补贴奖励27772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其中:
(1)碗厂村委会,于2023年1月31日退回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13200元。
(2)铁厂村委会,于2023年2月2日退回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400元。
(3)伏龙基村委会,于2023年2月2日退回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4000元。
(4)左家村委会,于2023年2月4日退回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5672元。
(5)戌街村委会,于2023年2月8日退回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4500元。
戌街乡共涉及2020—2021年村“两委”或村组干部补贴违规发放资金32972元,截至目前已退回27772元,未退回5200元。未退回5200元参照牟政发〔2018〕1号《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烟叶工作的意见》文件,由于戌街村委会1人2021年11月离职且目前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国企内任职,涉及的金额5200元不再追缴。
(四)老纳村委会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23521.90元。
4.存在问题:老纳村委会报销列支2019—2021年烟叶生产收购工作经费37995元(其中:烟叶生产误工补贴32995元,烟叶生产放线费5000元)。经审计核实,上述款项中有23521.90元支出事项均为虚列,实际用于老纳村委会食堂应由个人承担的伙食费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及时追回应由个人承担伙食费23521.90元并存入省财政专户;二是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财经知识培训,督促村委会严格按财政资金用途及程序使用资金并及时报账。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隐匿列支公务接待费10708元。
5.存在问题:2020—2021年,戌街乡人民政府以“业务活动费用支出”、“会议费”会计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10708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并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三公”经费规定,规范使用程序并及时报账。
(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接待支出67747元。
6.存在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戌街乡政府无公务卡结算小票报销接待支出140笔67747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并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经知识、内部管理规定等培训,要求干部职工在开展公务接待时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并及时提供小票等票据及时报账。
(三)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6765元。
7.存在问题:戌街乡政府2020年9月在综治中心建设中购买65寸液晶电视1台3000元;在雪亮工程建设中购买海康威视摄像头33个,单价399元计13167元;在雪亮工程建设中购买工程摄像头(TP)2个,单价299元计598元。以上购买固定资产,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6765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2020年9月购买65寸液晶电视1台3000元;海康威视摄像头33个,单价399元计13167元;工程摄像头(TP)2个,单价299元计598元。以上购买物资已由财政所收回原始凭证3张,并及时将以上物资列入固定资产,会计记账凭证为:党政办2023年1月2号凭证。
(四)“三公”经费不降反增108985.38元。
8.存在问题:戌街乡政府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8660元,比2020年度增加108985.3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7337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5610.38元,“三公”经费不降反增108985.38元,增长182%。
整改落实情况:下步工作中我乡将督促财政所认真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准预算执行。同时,督促乡财务人员按预算规范使用资金和及时报账,并及时主动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降低“三公”经费支出。一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 实行定点采购。同时,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尽量要简化;控制外出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实行定点维修,统一保险,严禁公车私用,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员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原则上在乡政府食堂就餐,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安排的,严格按标准执行,实行来客派餐单、公务接待清单,不上高档酒、不发烟、不赠送礼品,不到娱乐场所消费,接待费用开支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戌街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