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和楚雄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及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意见》和省州县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牟定县审计局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通知(牟审委办发〔2021〕8号),组成5个督查组,对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完成的52个项目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采取座谈会听取整改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询问、专题研究等方式进行,对重点问题及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乡镇进行重点督查,并根据专项督查结果作出责任界定。经督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审计整改率和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