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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李晓宏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日期:2022年05月23日   作者: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你局2022年4月8日送达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李晓宏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牟审委办报〔2022〕2号)收悉,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开展了整改,现将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800元。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19年无结算小票2餐510元;2021年无点菜单及结算小票1餐290元。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针对该问题召开会议,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整改,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牟办发〔2019〕19号)等规定,全面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购买办公设备和实验室试剂及耗材无询价采购记录125098元。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19年和2020年先后购置办公设备和实验室试剂及耗材11次共计125098元,没有货比三家询价报价单。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针对该问题召开会议,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整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好工作,全面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经济管理权方面

(一)购置电子显示屏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未列固定资产3800元。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2021年6月29日记账24号凭证,支付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费1块3800元,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未入固定资产。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针对该问题召开会议,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整改,已将固定资产3800元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累计盈余”科目,达到账实相符。今后,相关人员将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严格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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