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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企业、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推进建筑节能;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9.承担人民防空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计划和人民防空防护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划转事项与签订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为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全县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3家,现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15家。2020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3600万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4520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2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189万元(其中:房地产投资77422万元,占下达任务6.1亿元的126.92%);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7.8622万平方米,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达704人,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达2485.4万元。雨污管网4.79公里(雨水管网2.5464公里、污水管网2.244公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2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79%,绿地率达33.6%,城镇化率预计达49.5%。

2.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夯实。投资1128.1万元的锦绣东路、文庙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投资约1750万元的新南路北段道路建设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全面完成,投入使用。投资1424.94万元的龙池北路北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准备进行建设。投资157.69万元的左脚舞山城4#路地灾滑坡治理工程、投资56万元的左脚舞山城3#路地灾滑坡治理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准备实施。投资16576万元,实施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建设项目5项(具体是:投资约9500万元的万寿路1546米的地下综合管廊、路面提升改造和天然青石板人行道建设程,已完成投入使用;投资约1750万元的新南路北段道路建设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投资750万元的万寿路末端大型水泵站建设工程已完成投入使用;投资1126万元的中园东路排水箱涵及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已完成336.4米排水箱涵施工和路面沥青铺筑并投入使用)。投资3400万元的中园路、新南路、中清路、茅阳路、学兴路5条街道人行道提升改造已开工建设。2020年州级下达我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1KM,目前,已完成锦绣东路、文庙街、新南路北段延长线、中园东路地下综合管廊共计1.2748公里。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总投资约2410万元,已完成前期工作,计划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规划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已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12000万元,准备启动建设。投资420万元中园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已完成,投资约400万元福利来农贸市场和投资约800万元的龙川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正在加紧施工。投资300余万元的南山寺(一期)公园完成土建部分,进入绿化种植及设施配置阶段;投资800余万元的沁园公园已开工建设;以南山公园定为“党建文化主题公园”为契机,投资165.30余万元对园内烈士纪念碑、毕昌杰烈士铜像、宣誓广场进行了提升改造。2020年,城市公厕建设任务数6座(其中含1座旅游公厕),总投资180万元。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3座(天湖名城二期、化湖东南角和思源中学校园外),完成公厕主体施工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3座(时代龙庭—桂园、万寿路末端和茅州古镇)。龙池公园规划方案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已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启动编制《牟定县城人民防空工程专项规划》,启动人防指挥所建设前期工作。

3.“两改”工作成效显著。超额完成州下达2020年54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积极上报2021年棚户区改造1062户,提前下达补助资金231.45万元。投资4209万元实施2020年县城老旧小区改造25个小区49栋737户,改造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完成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上报等工作,提前下达补助资金516.2万元。完成2020年动态新增C、D级危房改造119户,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和“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同时,不断规范、完善、更新村级4个台账,及时更新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和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做到网上信息、农户实体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三个一致”,抓实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清零见底推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4.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一是加快美丽县城建设。对照云政发〔2019〕8号和美丽县城创建考核指标确定的“干净、宜居、特色、智慧”4个方面69项考核指标要求,编制《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实施方案》。概算总投资367400万元的74个“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完成投资57800万元。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巩固提升,县城绿化覆盖率达38.79%,绿地率达33.6%。二是特色小镇创建有序推进。彝和园左脚舞风情小镇加快建设,完成投资12000万元;茅州古镇一期工程完成建设,美食一条街开街营业,完成投资8000万元。三是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扎实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县城市容市貌明显持续好转。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投资3868.6万元的6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加快推进,新桥、戌街、蟠猫集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试运行。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新建卫生公厕9座、完成率75%,改造农村户厕2708座、完成率94.2%。四是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将县城划分为12个网格,实行执法网格化管理,对人流、车流量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整治,依法取缔发科街以街为市占道摊桌,依法查处净化县城和整治绿化美化县城,整治拆除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消防通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及广告牌匾,消除安全隐患,有力净化城市空间,同时抓好建筑领域工程监理及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七管一提升”工作。龙川南路11户房屋依法征收、拆除。五是实施绿化工程。按照“建好一个城、盘活一潭水、开发一座山”发展思路和“佛山·舞城”发展定位,全县累计投入县城绿化建设资金11800万元,实施县城河道提升改造、县城市容市貌整治及绿化亮化工程,修复破损道路及公共设施。实施全民绿化行动,倡议社会捐资365万元。六是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三大专项行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3个专项行动牵头作用。清除56处556吨裸露垃圾。完善县城建成区17座公厕制度上墙,安装手纸盒130个、扫码免费取纸机33套,摆放洗手液33套、熏香34套,达到“三有三无”标准;改造建成区旱厕62座,建成区旱厕全面消除。目前,全县新建洗手台1305座,做到洗手设施基本配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574.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74.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4,555.61万元对比增加11,018.65万元,增长241.87%,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且我部门2020年争取到县城停车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00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9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07万元,占总支出的4.63%;项目支出14,294.7万元,占总支出的95.37%。与上年支出4,457.72万元对比增加10,531.05万元,增长236.2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且我部门2020年争取到县城停车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000.00万元,支出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4.07万元。与上年支出823万元对比减少128.93万元,下降15.6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部门调出职工8人,新调入职工1人,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了7人,因此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0.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94.7万元。与上年支出3,634.73万元对比增加10,659.97万元,增长293.2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达的县城停车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000.00万元按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10,832.07万元,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27%。与上年支出4,413.32万元对比减少326.62万元,支出下降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因此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兑现2019年年终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奖励22.42万元;

2.国防(类)支出1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及防空袭方案编制;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21.7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8万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3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3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26.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45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33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主要用于支付牟定县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技术服务费19万元,支付县城污水处理厂2019年第4季度及2020年全年的污水处理费313.45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80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4%。主要用于:①行政运行支出526.21万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32.02万元;津贴补贴159.5万元;奖金61.14万元;绩效工资30.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办公费3.6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77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劳务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85.01万元;工会经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35万元,遗属补助0.47万元;生活补助0.36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牟定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及资料文本编制费17.6万元;2020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1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审核及财务收支审计服务费3万元;2019年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工作经费4.44万元;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18万元;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及领导干部房产查核系统服务费1.6万元);③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51万元(用于支付规范县城钢门窗加工市场租用场地租金);④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万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⑤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7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城市公厕项目建设支出);⑥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9.7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城市公厕项目建设支出15.3万元;县城全民绿化建设项目支出44.44万元);⑦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7.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及2020年文明吸烟环境项目建设支出59.81万元;2020年我部门办公楼租金及搬迁费支出15.33万元;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2.5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2,799.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1%。主要用于:①住房公积金支出33.4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33.44万元);②棚户区改造支出794万元(用于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③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0.59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贷款政府贴息支出);④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350万元(用于支付2020年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⑤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591.94万元(主要用于县城万寿路保障房小区电力线搬迁改造支出3.94万元;2019年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出5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37.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93万元,下降5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2万元,下降5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1万元,下降62.8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维修费较上年也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71.88%;公务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占2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部门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及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2万元,与上年支出132.37万元对比减少8.9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0年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公用经费;二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等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69万元;邮电费0.78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劳务费0.09万元;委托业务费85.01万元;工会经费5.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3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4357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82.36万元,固定资产217.34万元,在建工程31.4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49103.6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30.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72万元。本年处置房屋建筑物480平方米,账面原值49.6万元(我部门原位于共和镇茅阳路的办公楼所属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因属于2019年县城棚改范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棚改办按照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牟定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条款,于2019年12底对我部门局的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同意后,我部门于2020年8月已将该资产作核销处理)。无偿划拨资产27.1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43573.06

9282.36

217.34

0

69.18

0

148.16

0

31.47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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