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新桥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第01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57H-/2025-0507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晋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532323XXXXXXXXXXXX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新政罚决字〔2025〕第01号

违法事实

滥伐林木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处罚内容

1.责令限2026年3月31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1倍的树木,即243株×1倍=243株;

2.处滥伐林木价格3倍的罚款,即376×3倍=1128元(大写:壹仟壹佰贰拾捌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4月3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