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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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彬贸易(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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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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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罚决字〔2024〕第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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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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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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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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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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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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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限2024年7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即8406.29元×1倍=8406.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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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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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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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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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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