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琼芬代表:
你在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大村村委会龙箐村公路硬化问题的建议”,镇人大主席团已交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大村村委会至龙箐公路于2018年已经完成硬化,关于没有硬化的那一段(890米)属地质灾害点,村民已经搬迁,不再重复投资建设。感谢您对镇人民政府工作的支持和对农村公路建设及安全生命防护工作的关心,若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电话:0878—5311021
新桥镇人民政府
二0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