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国家和地区规定的需要强制免疫的传染病和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者。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及强制免疫工作补助,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扑杀动物的补助等方面。
补贴标准:强制免疫根据疫苗招标价格按实际使用量支付资金,强制扑杀畜禽根据国家和地方现制定标准执行。
申请程序:(一)强制免疫。1.畜禽养殖场(户)到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领取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查验确定后,填写相关发放记录。2.“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先打后补”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楚雄通〔2019〕169号)要求办理。3.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按照强制免疫购买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数量,计算各防疫员补助标准。(二)强制扑杀。养殖场(户)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
申请材料: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采购、强制免疫相关记录、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一卡通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878-5212223
受理单位: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根据财政和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联系方式:0878-5212223
二、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878-5212223
地址:牟定县共和镇茅阳路3号牟定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