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农〔2020〕17号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的通知》 (楚财农〔2019〕25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19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约束性任务,在指导性任务清单范围内统筹安排资金,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安排任务不得超出任何清单范围,不得安排明确由地方财政安排的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注重定期调查督导。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高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保障各项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牟定县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