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农〔2021〕63号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74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专项资金10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请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脱贫县延续执行涉农资金整合政策
分配脱贫县的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5〕163号)要求,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牟定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