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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日期:2022年01月05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    点击:[]


202146日至5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共交办牟定县群众举报件14件。按照要求,14件举报件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屯村大片山林树木被人为剥皮,致使林木无法存活等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140058,举报人反映牟定县共和镇中屯村大片山林树木被人为剥皮,致使林木无法存活

(二)核查情况。经调查核实,20209月以前,中屯村委会部分山林中有人为偷采麻栎树皮情况;现场核查麻栎树呈零星分布,未见因剥树皮致林木死亡情况。

(三)整改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增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专项排查,防控类似问题发生;进一步压实管护责任,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四)整改情况。以中屯村委会各村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牌40块、通过群众会和入户等方式向区域内群众发放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份,切实加强林草保护工作宣传。认真开展专项排查,经排查全县其他区域未发现林木树皮被剥情况。压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各网格护林员切实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损害森林资源的问题。

二、戌街长箐石料生产企业损害群众权益等问题

(一)举报内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先后3次举报了戌街长箐石料生产企业生产及石料外运环节损害群众权益问题。举报件编号:X2YN202104140026,举报人反“2020年8月,楚雄州牟定县戌街长箐数个长期未生产的矿山复产,噪声扬尘严重扰民,举报人诉求限制矿山产量和运输车辆通行时间”;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160062,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戌街乡铁厂村委会长箐四家石厂,产生大量扬尘扰民,石材运输车辆压坏老牟元公路,导致客运班车停运,村民出行不便;举报件编号:X2YN202104270063,举报人反映2015年以来,楚雄州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多家砂石料厂陆续在长箐区域开采石料,损毁村中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致使该村约50亩农田无法耕种。举报人反映该村地处偏远,管理部门检查督察频次较少,砂石料厂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

(二)核查情况。戌街长箐区域现有石料生产企业3(共4个生产区),具体是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由原金马商混长箐采石场和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于20208月整合重组成立的新公司,2个采场,以下简称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牟定县宏宇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乐长箐采石场)、牟定县长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箐建材有限公司),3家采石场集中位于戌街乡老牟元公路长箐段两侧,由于该地石料质地品质较好,成为了各级重点工程和公用、民用建筑的主要用料。2017年上半年前,由于市场用量小,原金马商混长箐采石场、原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安乐长箐采石场等3家采石企业规模都较小,建成投产的石料生产线均是1条,产品都是单一的石料,规格品种较少,按市场需求适时生产销售,场区堆存石料较少,场区和生产破碎环节洒水,生产和场区粉尘扬尘污染不明显。2017年下半年后,按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要求和随着楚姚高速公路、楚大高速公路、滇中引水等重点工程建设,原金马商混长箐采石场、原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安乐长箐采石场等3家采石企业相继扩大了生产规模和场区,增加了产品砂料(石粉)和石料品种,区域又新设置了长箐建材有限公司。由于生产规模和场区扩大,加之长箐区域少雨缺水,而场区堆存石料、石粉较多,遮盖不全面,石料运输车辆出入和环境因素,4家采石场所打深井和就近购水已无法满足生产和场区降尘控尘需要,扬尘污染严重;由于市场用量扩大,石料外运车辆途经的哨戌公路损毁严重,扬尘较大,严重影响了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为全面解决长箐采石企业生产及道路运输损害群众权益有关问题,202034家采石场被停产整治整改。经停产整治整改,4家石料生产企业建成彩钢瓦密闭厂棚11个,面积约83000平方米,新打深井3口,实现了厂房化生产,进一步改造提升了污染治理设施,加强了场区洒水降尘力度和堆存物料覆盖,现场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石料生产环节及堆场降尘控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谁损坏、谁修复,谁受益、谁修复的原则,4家石料生产企业以分段包干修复的方式对石料外运途经损毁和污染较重的12.8公里哨戌公路、7.2公里的老元勐线展开了修复工作。期间,原金马商混长箐采石场和牟定县戌街乡长箐杨家丫口采石场于20208月整合重组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戌街长箐采石场。

接交办件后,县人民政府及时组成工作组,深入现场开展了核查。经核查,3家石料生产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场区堆存石料遮盖不全面、部分用于遮盖的遮阳网破损,场区还有起尘情况,老元勐线7.2公里的公路还未完成沥青面层的铺筑,路面扬尘还明显,沿途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安全出行还受到一定的影响。举报人反映的由于污染该村约50亩农田无法耕种及该村地处偏远,管理部门检查督察频次较少,砂石料厂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甚至虚假整改的情况不属实。

(三)整改措施。督促3家采石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生产及场区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场区堆存石料石粉的覆盖管理及场区的清扫保洁和洒水,全面做好生产及场区粉尘扬尘防控工作;加快完成老元勐线的沥青面层铺筑修复工程;各石料运输企业切实落实石料外运车辆篷布覆盖措施,避免石料运输抛洒;持续加强哨戌公路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减轻石料运输对沿途群众的影响;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四)整改情况。3家石料生产企业切实加强了场区精细化管理工作,对遮盖破损的遮阳网进行了更换,加强了场区堆存石料的遮盖,加大了场区洒水降尘频次和力度,全面加强场区降尘控尘工作;对哨戌公路和老元勐线进行了沥青路面铺筑修复,严格落实石料外运车辆篷布覆盖措施要求,加强了运输道路的清扫保洁,并加强宣传,引导运输车辆驾驶员文明行车,切实避免和减轻运输对沿途群众的影响;县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3家采石企业场区粉尘扬尘污染的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整改落实工作已通过县级验收。

三、牟定县河节冲砂石料场毁林采石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180020,举报人反映“2007年以来,牟定县风屯镇河节冲一砂石料厂私自在小豆地山毁林采石

(二)核查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砂石料厂为牟定县河节冲砂石料场,该砂石料场分为南生产区和北生产区。南生产区于2016年、2018年各出现一次山体滑坡(其中:2016年滑坡体面积1041.59平方米、2018年滑坡体面积4452平方米),造成审批范围使用林地,该违法行为原县林业局已依法进行了查处,但生产区仅对适宜恢复林地原状的地块进行了恢复,种植桉树1500株;北生产区2019年以来,在未经林业和草原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两次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使用林地0.5835公顷,其中,2020年违法使用林地0.1354公顷的违法行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于202010月实施了行政处罚本次交办件问题核查发现违法使用林地0.4481公顷,生产区未对具备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的地块进行植被恢复。

(三)整改措施。严肃查处企业违法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对具备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修复的地块进行植被恢复。

(四)整改情况。南采区已按要求开展植被恢复,种植旱瓜树苗1500株、湿地松2000株;北采区超范围使用林地0.4481公顷的违法行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行政处罚,场区具备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修复的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种植了桉树620株、滇朴500株、云南松1200

四、福利来农贸市场内多家烧烤店经营扰民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190071,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福利来农贸市场内多家烧烤店油烟和抽风机噪声严重扰民

(二)核查情况。经调查核实,福利来农贸市场内有烧烤店4家,均存在占道经营、油污废水未经分离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的情况。其生产经营对周边住户生活有一定影响。

(三)整改措施。督促4家烧烤经营户进店经营,规范设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风机设备或对风机采取降噪措施,切实减轻经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4家烧烤店规范设置隔油设施,加强油水分离举一反三,对县城区域烧烤和餐饮店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并加强监管。

(四)整改情况。4家烧烤店将原使用的烧烤设施更换为了新型烧烤油烟净化一体机,安装了油水分离设施,进店经营。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对县城区烧烤经营门店和餐饮店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并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县城区烧烤经营店和餐饮店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成效全面提升。

五、凤屯镇存在大量砍伐林木烤烟现象问题

(一)举报问题。举报件编号:X2YN202104270028,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存在大量砍伐林木烤烟现象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凤屯镇部分种烟农户存在采伐桉树、枯死树用于烟叶烘烤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知法守法,并积极监督损坏林木的违法行为;施行护林员包保制烟农承诺,进一步压实乡镇、烟农及县级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加大烟农烟叶烘烤巡查,革除陋习,杜绝砍伐林木烘烤烟叶的行为;加大林业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保护好绿水青山。

(四)整改情况。凤屯镇凤屯、建新、新房3个村委会于2021年烟叶烘烤前,分别召开烟农种植户工作会,149户当年种烟农户分别与凤屯镇人民政府、凤屯镇烟叶站签订了承诺书,承诺在烟叶烘烤过程中,不砍伐林木烘烤烟叶,通过发放林草法律法规宣传单、倡议书和会议宣讲,切实增强了区域烟农知法守法意识。3个村委会分别与有关护林员签订了《森林草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了护林员包保烟农责任,经巡查未发现群众砍伐林木和烟农使用林木烘烤烟叶的情况。

六、凤屯镇凤屯村委会金竹林村稻草梁子山林权未划定和张某某私自砍伐林木并建房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4270047,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凤屯村委会金竹林村稻草梁子山林权未划定,张某某私自砍伐几十棵林木并建房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凤屯镇凤屯村委会金竹林村稻草梁子山林权已于20071030日划定,并以共有联户发证方式核发了林权证,林权共有人为8户。201311月,林权共有人张某某户申请建住房,并于201525日获批建设。20151017日,原牟定县森林公安局对张某某建房过程滥伐金竹林村云南松13株的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林木65株。经核查,张某某还有43株林木未补种。

(三)整改措施。根据稻场梁子林权共有人意愿意见,做好林权划分核发到户相关工作;督促张某某立即履行整改事项,补种林木43株;加大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四)整改情况。根据金竹林村稻草梁子山林权共有人的意愿,开展了林地调查勘界,将林权划分核发到户,化解了林权争议。张某某户补种了花椒树50株。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切实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宣传。

七、牟定县元双公路红坡桥星程汽车检测站旁露天堆放大量轮胎,存在污染和火灾隐患问题

(一)举报内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群众先后2次举报了元双公路红坡桥星程汽车检测站旁露天堆放大量轮胎,存在污染和火灾隐患的问题。举报件编号:D2YN202105010009,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元双公路红坡桥汽车检测站旁露天堆放大量轮胎,轮胎内积水滋生蚊虫且流出黑色污水;举报件编号:X2YN202105010108,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元双公路红坡桥星程汽车检测站附近露天堆放约2万吨轮胎,污染周边环境,存在火灾隐患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元双公路红坡桥星程汽车检测站旁露天堆放废旧轮胎3000余吨,占地约3000平方米,为牟定煜丰科技有限公司临时堆放。堆放的废旧轮胎采取了篷布覆盖措施,但覆盖的篷布已老化,多处破损,存在污染环境和火灾安全的风险隐患。举报人反映的轮胎内积水滋生蚊虫且流出黑色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不属实。

(三)整改措施。督促牟定煜丰科技有限公司将临时堆放于元双公路红坡桥星程汽车检测站旁的废旧轮胎全部转运至公司库内安全堆存。临时堆放点堆放的废旧轮胎转运工作完成后,堆放点需清场处理。

(四)整改情况。牟定煜丰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临时堆放点堆放的废旧轮胎全部转运回公司库内安全堆存,并对堆放点进行了清场和消杀处理,全面消除了隐患。

八、凤屯镇田丰村田中村民小组垃圾池长期露天焚烧垃圾,异味扰民,要求另行选择建设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5030056,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田丰村田中村小组垃圾池长期露天焚烧垃圾,产生刺鼻烟雾;举报件编号:D2YN202105060055,举报人反映投诉的楚雄州牟定县凤屯镇田丰村委会田中村露天垃圾焚烧池问题目前已经拆除,该村将在原址新建一个垃圾房焚烧垃圾,异味扰民的问题仍然会存在。举报人诉求垃圾房另行选择建设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位于凤屯镇田丰村委会田丰村田中村民小组的露天垃圾堆放池,修建于2014年,2017年提升改造为垃圾焚烧灶,用于习家、田中、高家3个村民小组和周边7家商铺生活垃圾收集。垃圾池建成投入使用后,有农户相继在垃圾池周边建房居住。该垃圾收集池由于清运不及时,时常以焚烧方式处理池内垃圾,影响到周边群众生活。

(三)整改措施。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田中村民小组垃圾池使用影响周边群众生活问题。

(四)整改情况。经习家、田中、高家3个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及7家商铺负责人会议协商表决,决定不再重新选址建设,原垃圾池拆除焚烧炉后,加装了铁门和雨棚,硬化了地面,完善了垃圾场密闭性,改造为垃圾收集房,仅作垃圾临时收集堆放使用。同时,改造后的垃圾收集房旁设置了禁止焚烧垃圾的警示标识牌,教育引导村民不在垃圾池焚烧处理垃圾;村间加强了垃圾清运处理,既解决了村民就近倾倒垃圾,又方便了垃圾堆存和就池焚烧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兼顾了各方利益。

九、安乐乡大力石村垃圾池选址不合理,运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存在火灾隐患的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D2YN202105040013,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安乐乡力石村委会大石村75号旁露天垃圾池选址不合理,距村民较近,异味扰民;焚烧烟气危害周边村民身体健康,并存在火灾隐患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安乐乡力石村委会大力石村75号旁的露天垃圾池,由于选址不合理,垃圾池内异味明显、垃圾焚烧烟气影响周边住户并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对大力石村75号旁的露天垃圾池进行拆除,清除池内收集堆存的垃圾;重新选址,新建规范化垃圾池1个。

(四)整改情况。拆除了大力石村75号旁的露天垃圾池,并对池内堆存的垃圾进行了清理;重新选址,规范化新建了垃圾池1个。

十、戌街乡白沙村委会干部陆某某毁林建设养殖场及长箐河四家砂石料厂超范围开采和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

(一)举报内容。举报件编号:X2YN202105060003,举报人反映楚雄州牟定县戌街乡白沙村委会干部陆某某毁林建设养殖场及长箐河四家砂石料厂超范围开采,扬尘污染严重

(二)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为牟定县白左种养殖有限公司,该养殖场属于白沙、左家村委会集体共同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养殖场建设用地为非林地,毁林建设养殖场的情况不属实。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不规范,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长箐河(戌街长箐)区域的石料企业,在矿山实地测量及日常巡查监管中,均未发现越层越界开采的行为;其生产及场区粉尘扬尘严重情况,通过20203月的停产整治和督察期间X2YN2021041400263件举报件办理,企业现场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扬尘得到有效防控。

(三)整改措施。督促牟定县白左种养殖有限公司依法办理农用地备案审批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范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切实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四)整改情况。牟定县白左种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完成了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存栏生猪已清栏,场区养殖废弃物已清理,近期不再进行养殖活动,承诺若恢复养殖活动,在养殖工作开展前将会进一步完善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续加强戌街长箐区域石料企业监管,巩固提升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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