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0日--2019年9月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500吨绿色食品腐乳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共和镇代冲村委会白塔牟姚公路旁 |
建设单位 |
云南牟定水润园食品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代冲村委会白塔牟姚公路旁,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已有建筑物进行改造后建成标准腐乳生产车间及各类仓库,改造1栋办公楼综合用房和职工宿舍,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及其他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年产500吨绿色食品腐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场地扬尘产生,堆放和运输物料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遮盖,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使用燃油锅炉,产生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排放,强化污水收集池、霉菌车间、晾晒车间的环境管理,严防项目区产生异味对周边的影响。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废水进入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排放标准。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墙体隔声、设备隔振及维护等减振措施,减轻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临近牟姚公路一侧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达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及绿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豆渣出售作畜禽养殖饲料,碎玻璃、废包装物作为废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沉淀池及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产生的淤泥用于施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