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的规定要求,我县拟对龙丰水库、清水坝、桃园箐、张家箐等四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要求,现将四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至7月30日(3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5《公众意见调查表》反馈邮箱或书面反馈至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联系邮箱:973528338@126.com
联系方式:果美琼 13887888960 0878-5212966(兼传真)
附件:1.戌街乡龙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2.凤屯镇清水坝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3.蟠猫乡桃园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4.蟠猫乡张家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牟定县戌街乡龙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湖库型 |
一级 |
水域 |
水库正常蓄水位1850.1米以下全部水域 |
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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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
北侧及南侧以流域分水岭为界,西侧以大坝为界,东侧以戌街公路为界 |
3.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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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水域 |
-- |
-- |
|
陆域 |
流域分水岭内的区域(保护一级保护区外上游铁厂河) |
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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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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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牟定县凤屯镇清水坝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湖库型 |
一级 |
水域 |
清水坝正常集水面以下水域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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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域 |
西侧、西北侧、北侧、东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南侧以分水岭为界,东南侧以大坝为界。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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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水域 |
一级保护区外上游季节性河道 |
-- |
|
陆域 |
西侧、西北侧、北侧以流域分水岭为界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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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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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牟定县蟠猫乡桃园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地下水源(小型) |
一级 |
陆域 |
以取水中为圆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 |
0.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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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陆域 |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30米的圆形区域 |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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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保护区 |
陆域 |
水源地补给、径流区以流域分水岭来划分,大坝箐流域划为准保护区。 |
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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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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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牟定县蟠猫乡张家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保护区范围 |
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 |
备注 |
地下水源(小型) |
一级 |
陆域 |
以取水中为圆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 |
0.0028 |
|
二级 |
陆域 |
以取水口为圆心,半径330米的圆形区域 |
0.34 |
|
准保护区 |
陆域 |
水源地补给、径流区以流域分水岭来划分,大坝箐流域划为准保护区。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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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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