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5日--2020年8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牟定红坡第二加油站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县共和镇校场坝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石油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位于牟定县共和镇校场坝,总投资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88.98m2,建筑面积586.68m2。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拟设1个30m3的0#柴油储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1个30m3的92#柴油储罐、1个30m3的95#汽油储罐,总罐容90m3,折合汽油容积75m3,设2台四枪潜油泵型加油机,共8支加油枪。在原项目站址上进行改建,拆除原有加油站的全部建筑,新建加油站。建构筑物主要包括油罐区、加油区、罩棚、站房、辅助用房、洗车房、相关环保设施及绿化带,地面重新进行硬化处理。为三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并覆盖运输,防止物料沿途散落;运营期,设置密闭式卸油口和密闭式加油枪装置,减少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生活废水收集池处理后暂存,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生活废水、洗车废水、场地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油收集后交由资质部门回收处置。通过设置防渗罐池、卸油口围堰,采用双层油罐及双层埋地加油管道等措施防止加油区对地下水的污染。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加油机、发电机、各类泵体等设备的运行维护,控制运营噪声。运营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清理,妥善处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油渣、废消防沙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存放后交由资质部门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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