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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牟定幸福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牟定县医养综合体建设项目(牟定幸福里)

建设地点

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牟定县人民医院北侧)

建设单位

牟定鸿健置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国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南大街牟定县人民医院北侧), 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3.7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医养综合体和商住楼,占地19亩,包括医户型老年公寓、商品住宅楼、康复中心、综合楼、配套建设营养餐厅、配电房、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项目设置床位50张,含预防保健科、内科(心血管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皮肤科、麻醉科等医疗科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做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产生废气的防治,减少大气污染。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不外排 ;运营期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等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消毒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再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外排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通过墙体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医疗废物、废液污水处理站淤泥收集于医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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