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牟定县扶贫办拟招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聘用人员基本条件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数
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牟定县扶贫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4人。
二、聘用人员基本条件
(一)限云南省户籍,牟定县本县户籍者优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失信行为记录。
(四)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及文字、信息处理;男女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道德败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职业道德的;
4、有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厘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厘米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机关工作的;
6、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机关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择优选择方式录取。聘用辅助工作人员实行编制外聘用合同制,采用一年一聘的方式进行。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四、待遇保障
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30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每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聘用者同时参照《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9年的毕业生还需有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个人简历、有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牟定县扶贫办(县政府三楼)报名。
咨询联系方式:5211506、18182988377(陈)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时开展资格审查,确定接受面试人员。
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由县扶贫办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部门参与。
(三)政治审查
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进行审查。
(四)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到县医院开展体检。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在报名过程中,意向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时的联系方式畅通,或者到县扶贫办了解招聘进程有关事项的公告。若联系方式不畅通,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牟定县扶贫办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