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实施的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让36个行政村享受到光伏发电带来的“阳光收入”,有效破解了产业扶贫小散弱、贫困村发展产业单一的问题,走出了一条“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绿色发展新路。
在新桥镇云龙村委会上塔盘村山坡上,一排排光伏板在阳光映照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按照项目协议,村级光伏电站由政府投资,建成后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电站发电并网后的收入,按比例一部分返给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另一部分则作为贫困户收益,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云龙村党总支书记 普学洪:按照协议每年给我们村集体经济增收30余万元左右,我们其中60%是反馈给贫困户,40%归村集体经济,每个贫困户每个月增加200多元收入,对我们脱贫成效巩固就有很大的作用。
项目建成是基础,并网发电是关键。自2019年10月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工程全面启动以来,牟定供电局配合建设光伏扶贫项目电网配套工程,让36个行政村的光伏扶贫电站都实现了并网发电,真正产生了阳光效益。
新桥供电所所长 张文友:只建好没有作用,要真正给老百姓带来实惠,建好一个点我们供电所就负责来并网搭接一个点,实施我们的计量安装工作。
截至目前,我县已建成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6个,装机容量5536千瓦,电力部门投资建网工程440.83万元,项目已于2019年12月全面完成并联网发电,每度电享受国家补贴0.75元,正常使用年限一般在20年左右,有效破解了产业扶贫小散弱、贫困村发展产业单一的问题,走出了一条“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的绿色发展新路,切实让36个村集体和1030户3338名贫困群众享受到了光伏扶贫电站里的“阳光收入”。
牟定供电局总经理 吕刚:截至今年4月底,全县36个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并网发电260.2万千瓦时,收益达184.21万元,预计年均发电量770万千瓦时,村集体经济增收年均550万元,为当地村集体和贫困户带来了一笔可观长期稳定的“阳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