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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08号

索引号:115323230151727450-/2025-043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兆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共政罚决字〔2025〕08号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类别

植被恢复

处罚机关

共和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责令限2025年05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