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魏朝凡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龙排街;
(二)办公电话及传真:0878-5351021;
(三)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龙排街;
(四)邮政编码:675509;
(五)电子邮箱:jpdzbgs@126.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三)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县委、县政府报告情况。
(六)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七)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八)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九)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十二)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四)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十五)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本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内设机构
江坡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联系电话:0878-5351021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乡村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牟定县江坡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