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新桥镇人民政府
二、主要负责人:罗军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牟定县新桥镇新桥集镇
(2)办公电话、传真:0878-5311021,0878-5311021(传真)
(3)通信地址:牟定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4)邮政编码:675501
(5)电子邮箱:MDxqdzb@126.com
五、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三)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镇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镇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领导本镇的三个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对本镇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党委报告情况。
(六)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七)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府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律和有关法规作出决定。
(八)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九)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十)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十一)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十二)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四)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十五)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六)承办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档案、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11021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5311082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5311069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5311081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有关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镇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本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指导制定村级扶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整村推进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5、开展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6、负责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编报及小额信贷工作;
7、负责上报精准扶贫工作汇报、总结及各类统计报表等;
8、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拨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
9、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和脱贫攻坚督查通报工作;
10、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11108
七、下属单位
(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11118
(二)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12119
(三)水务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11226
(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878-5360527
(六)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878-5311082
(七)财政所
工作职责:主要承办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联系电话:0878-531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