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牟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
项目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
被评价项目名称:牟定县2020年“青龙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评价方式:委托评价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
评价机构:楚雄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起止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评价报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评估报告详情见文末附件。
上一条:牟定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 下一条: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实施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云财会〔2021〕33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