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牟定县实际,现就2021年牟定城区义务教育初中、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及范围
(一)小学
招生年龄: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方式: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现居住地”划片招生,其余乡镇中心小学按原来所划分的片区招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安置工作。
1.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学招生对象: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适龄儿童;
(2)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的子女;
(3)外来经商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
2.实验小学招生对象: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和金马居委会适龄儿童;
(2)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的4—6年级学生,不得招收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就读条件符合在刘家坝完小就读1—3年级的学生;
(3)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
止)的随迁子女;
(4)外来经商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的随迁子女;
(5)进城务工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的人员子女。
招生片区:
(1)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共和镇城区茅阳、兴和、平屯社区居委会招生片区以县城“双树村(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原老百货商场—运政管理所住宿区—妇幼保健院—化湖人家—天湖名城—时代龙庭—湖畔家园整个小区(终点)”为界,居住在此线路(街道)西片区(含湖畔家园小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东片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2)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租用公租房(廉租房)、经商家庭的随迁子女,招生片区以两条线路划分确定。
线路一:“双树村(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原老百货商场—运政管理所住宿区—妇幼保健院—化湖南路—牟定县第二幼儿园”。
线路二:“县消防大队(起点)—万寿路—人社局—东园小区—四方街—化湖人家—天湖名城—融媒体中心—化湖雅墅整个小区(终点)”。
1.线路一以西为西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
2.线路二以东为东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实验小学负责招生;
3.线路一和线路二中间部分为中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二)初中
招生方式:
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当前居住地”划片招生;天台初级中学除原招生范围外,增加招收户籍属土主庙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其余初级中学按原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少年就近入学安置工作。。
1.茅阳初级中学招生对象: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平屯、兴和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纸房村、双树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凤屯镇腊湾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4)进城购房或建房、租用公租房(廉租房)、经商或办企业、务工半年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子女的六年级毕业生。
2.青龙初级中学招生对象:
(1)户籍属凤屯镇(腊湾除外)的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共和镇共丰、庆丰、龙池、周山、牟尼、华星、际盛村委会的六年级毕业生。
3.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金马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实验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新桥镇的六年级毕业生;
(4)户籍属戌街乡的六年级毕业生;
(5)户籍属蟠猫乡六年级毕业生;
(6)安乐乡羊旧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到安乐初级中学或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7)进城购房或建房、租用公租房(廉租房)、经商或办企业、务工半年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子女的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片区:
茅阳中学、思源实验学校进城购房或建房、租用公租房(廉租房)、经商或办企业、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片区以“中园西路龙川桥—中园路—华中牟定附中正大门”街道为界,居住在此线路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茅阳中学负责招生,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思源实验学校负责招生。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需向学校提交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租房)合同等当前实际居住地证明;
(二)非共和镇城区户籍,报名时,需向相关学校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三)其父母属外来经商并居住在城区的,需提交户口簿、暂住证(本县户口除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位置和当前实际居住地等信息材料;
(四)其法定监护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合同等;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向学校提交父母与所在公司、用工单位签订经牟定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按
照法规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划定招生范围、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好辖区内招生入学工作。各学校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相关材料审核、验证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坚持阳光招生。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意识,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四、招生日程安排
现将2021年秋季牟定县茅阳第一小学、牟定县茅阳第二小学及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时间:2021年7月25日
上 午 8:30—11:30 下 午 14:30—17:30
地点:牟定县化湖北路体育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