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梁国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牟定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县审计局实施完成审计项目44项,即: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2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2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4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20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6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1项,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5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4项。查处违规问题金额2119.21万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64591.97万元。审计后应上缴财政1759.34万元,已上缴1726.6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节约财政资金)969.10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5.62万元并已归还;应调账处理3373.71万元,已调3360.75万元;被采纳审计建议93条;移送纪检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事项17项,涉及金额474.63万元。
一、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结果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结转1590万元,本年收入189242万元,支出188662万元,年末结转2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结转754万元,本年收入20072万元,支出19356万元,年末结转14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结转25258万元,本年收入23781万元,支出210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0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前提,顺利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2019年度预算任务,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总决算(草案)能真实反映2019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客观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3288.64万元;二是预拨列支财政资金26000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拨财政资金28944.51万元;四是应列往来款误列为偿债准备金支出2340.24万元;五是未及时清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45.40万元;六是部分县级资金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资金拨付:2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拨账户14.71万元;二是9个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51万元,17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2.95万元,4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9.12万元,7个单位未全面列支“三公”经费25.84万元,3个单位未全面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10.48万元,24个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5.91万元,1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0.60万元,1人违规领取农村低保0.42万元;三是非税收入征缴:6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86万元;四是存量资金:6个单位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59.31万元;五是国有资产管理:5个单位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7.18万元,1个单位应列未列在建工程107万元;六是账务核算:3个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推进落实不到位,8个单位未按会计准则及时核算并装订会计凭证;七是工会经费管理使用:1个单位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2.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挤占工会经费0.26万元。
(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共实施民生专项资金审计4项。2016年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调查发现5个问题: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落实不到位;二是未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和检测费用未落实;三是部分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工程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水质检测中心未定期开展水质巡检工作,部分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安乐乡集镇供水工程直苴水厂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水质化验室和水质自动监测站;四是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五是2016-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水质达标目标任务未实现。2019年脱贫攻坚审计发现3个问题:一是县农行重复贷款小额信贷资金35万元;二是项目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80.98万元;三是小额信贷实际用款企业使用情况不明晰,专业合作社超范围选择租赁、承包公司(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中发现2个问题:一是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二是社会捐赠资金闲置。江坡镇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工程等31个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发现3个问题:一是多结算工程价款59.54万元;二是部分工程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三是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20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7111.41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6142.3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969.1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多结算工程造价969.10万元;二是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41.73万元;三是项目结余建设资金未缴财政1205.76万元;四是项目超计划投资136.44万元;五是公用经费支出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蟠猫乡政府乡长李光彪等6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83.8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27.6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县妇计中心违规发放工作质量考核奖及职位津贴92.20万元;县茅阳中学、县疾控中心公用经费支出挤占专项资金70.92万元;6个单位无公函、超标准等报销公务接待费93.05万元;蟠猫乡政府改变资金用途列支资金10.49万元;县疾控中心应列未列支出50万元;县茅阳中学、县妇计中心违规报销差旅费2.48万元;县茅阳中学、县妇计中心违规扩大开支范围1.67万元;县茅阳中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学生营养餐及寄宿制补助116.46万元。二是非税收入征缴:县红十字会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3.96万元;县妇计中心、县红十字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7.26万元;三是存量资金:4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51.80万元;四是国有资产管理:县茅阳一小已无实物存在固定资产未核销120.80万元;5个单位应列未列固定资产43.17万元;蟠猫乡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68万元;五是往来款:县妇计中心、蟠猫乡政府往来款长期挂账30.27万元。六是会计制度执行:县茅阳中学代收校服款收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57.39万元;县红十字会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大量收取现金,公款私存、公款私款混用;县红十字会、县妇计中心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县茅阳中学账务处理错误3.88万元;七是收入及收费管理:县茅阳中学违规超标准收取学生寄宿制及营养餐补卡费用2.41万元,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八是日常监督管理:县茅阳中学:一是食堂收回自办经营期间未按照公益性的要求进行管理;二是食堂物品采购界限不清,教师会议伙食支出与寄宿制资金、学生营养餐资金存在相互挤占的现象;三是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学校食堂存货购、耗、存账务核算体系及立定期盘点制度,食堂结存情况无法真实全面反映;四是食堂一卡通信息系统日常核对不及时,寄宿制代管款项账面余额与信息系统余额不一致。县妇计中心:一是部分中药价格未执行中药饮片定价差别化购销差率规定;二是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三是中、西药存货账实不符149.49万元。县红十字会:对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跟踪问效不到位,长期滞留社会捐赠扶贫资金8万元。
(六)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对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光彪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高质量耕地未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与省级公益林重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农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不规范,陡嘴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及活动场违法占用耕地1.7亩耕地违法图斑未整改,以及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等问题;二是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不到位,未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长制、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牟定县天佑洗砂工程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是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林木采伐批复等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资料缺失、未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台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畜禽禁养区养殖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方案。
(七)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新桥、安乐中心卫生院,江坡、蟠猫、戌街乡卫生院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5个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考核奖和职位津贴214.75万元;二是3个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6.63万元;三是2个卫生院收回违规发放资金未上缴财政22.05万元;四是2个卫生院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65万元;五是1个卫生院在建工程长期挂账122.89万元;六是2个卫生院应列未列固定资产67.18万元;七是5个卫生院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0.38万元。
(八)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项目4项。2019年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县林草局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育林基金2.81万元;二是县委组织部违规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8.59万元;三是县住建局多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3.86万元,多收城市占道费0.53万元。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不规范。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目前已审计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多收取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3.85万元。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无问题。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161个,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本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政法规问题,县审计局已作出审计决定予以处理处罚;对涉及宏观层面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对审计查处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和纠正。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县审计局共发现问题190个,发出《审计决定书》32个,已执行完毕28个,未执行完毕4个,即: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决定尚未到执行期,目前未执行完毕。
三、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财政预算行为。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县人大通过的决议进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科学测定收支规模,细化预算支出。二是加快预算项目库建设,细化代编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同时认真落实债务化解计划,有序化解债务风险。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三)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管理制度,严把项目建设关。一是完善针对工程设计变更、控制“三超”方面的办法规定,加强政府投资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严控超概算、超预算等现象。二是建立健全项目工程管理、现场验收签证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责任,对工程项目资料及时整理归档,避免因资料不全拖延审计周期。
(四)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决纠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加大财务人员监管培训力度;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牟定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处问题清单
附件
牟定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项目 |
问题摘要 |
审计处理情况 |
责任单位 |
1 |
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
1.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3288.64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库。 |
县财政局 |
2.未及时清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45.40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及时清理整改。 |
2 |
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1.未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县级专项资金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20213.88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从2020年1月1日起严格使用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未列入项目库一律不予向上申报,不予安排县级财政资金。 |
县财政局 |
2.预拨列支财政资金26000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今后应由预算安排支出的,需抓紧安排预算予以列支。 |
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拨财政资金28944.51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所有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核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
4.应列往来款,误列偿债准备金支出2340.24万元。 |
责成县财政局调整账务。 |
3 |
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2.23万元 |
责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向工会会员补收2019年度会费。 |
县农业农村局 |
2.公用经费支出挤占工会经费0.26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不挤占挪用工会经费。 |
4 |
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 |
1.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拨账户14.71万元 |
责成今后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进度支付资金,不得提前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
安乐乡政府、县工商联 |
2.“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51万元 |
责成今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
县残联、县交通运输局等9个县级单位 |
3.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2.95万元 |
责成今后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 |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7个县级单位 |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5.91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杜绝再次发生。 |
24个县级单位 |
5.未全面列支“三公”经费25.84万元 |
责成严格按相关规定核算“三公”经费,严禁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名义列支“三公”经费。 |
新桥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7个县级单位 |
6.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9.12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 |
县搬迁安置办、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4个县级单位 |
7.未全面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10.48万元。 |
责成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严禁以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名义隐匿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 |
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
8.违规发放津补贴0.60万元 |
责成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上缴省级财政处理。 |
戌街乡政府 |
9.违规领取农村低保0.42万元 |
责成追回违规发放的农村低保资金并收缴省财政 |
县民政局 |
10.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86万元 |
责成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
县市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6个县级单位 |
11.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59.31万元 |
责成将应缴未缴结余资金作收缴县财政处理。 |
县残联、县扶贫办等6个县级单位 |
12.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7.18万元 |
责成将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达到账实相符。 |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5个县级单位 |
13.应列未列在建工程107万元 |
责成调整账务,增加“在建工程”科目,保证账实相符。 |
县自然资源局 |
14.政府会计制度推进落实不到位 |
责成今后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 |
3个县级单位 |
15.未按会计准则及时核算并装订会计凭证。 |
今后严格按照《政府会计会计准则》要求严格进行账务核算和及时装订凭证。 |
8个县级单位 |
5 |
2016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调查 |
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
建议应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强化管理。 |
县水务局 |
2.未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和检测费用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被挤占1.89万元 |
建议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水质检测经费,责成县水务局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上缴县财政。 |
3.部分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工程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牟定县水质检测中心未定期开展水质巡检工作,部分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安乐乡集镇供水工程直苴水厂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水质化验室和水质自动监测站 |
建议应指导和督促受益村组制定具体的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和水费收缴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进一步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巡检工作,健全完善安乐乡直苴水厂建设工程 |
4.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
建议应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监管,确保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
5.2016-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水质达标目标任务未实现 |
建议采取措施提升水质并加强检测,保证水质达标 |
6 |
2019年脱贫攻坚审计 |
1.农业银行牟定县支农行重复贷款小额信贷资金35万元 |
责成县财政和扶贫部门督促相关金融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核实,规范小额信贷管理 |
县扶贫办 |
2.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和蟠猫乡、新桥镇、凤屯镇政府项目实施结束,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80.98万元 |
责成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和蟠猫乡、新桥镇和凤屯镇将结余资金180.98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蟠猫、新桥和凤屯镇政府 |
3.小额信贷实际用款企业(蔬语现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盛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不明晰,绿兴种养殖等3家专业合作社,戌街、安乐乡力新种养殖等14家专业合作社超范围选择租赁、承包公司(企业)。 |
责成县扶贫办应督促承贷扶贫小额贷款金融机构采取措施,及时向实际用款的相关经营承包企业清收小额信贷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
县扶贫办 |
7 |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
1.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
责成相关部门将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
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红十字会;县光促会 |
2.社会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捐赠资金闲置 |
责成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
8 |
江坡镇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工程等31个工程项目专项审计 |
1.多结算工程价款59.54万元 |
移送牟定县纪委监委处理 |
江坡镇政府 |
2.部分工程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
3.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 |
9 |
工业园区供排水(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32.3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工信商科局 |
10 |
工业园区新桥片区庄三(一期)路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9.04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工信商科局 |
11 |
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98.40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12 |
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9.25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项目资金结余322.95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322.95万元上缴县财政 |
3.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 |
责成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上缴县财政 |
13 |
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7.5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项目资金结余1.1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1.1万元上缴县财政 |
14 |
县城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24.41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15 |
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二期防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104.72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住建局 |
2.多支付工程款23.52万元 |
责成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23.52万元 |
县住建局 |
16 |
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8.74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自然资源局 |
17 |
戌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7.51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公安局 |
2.项目超计划投资35.36万元 |
责成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 |
18 |
共和镇安乐乡城乡建设用地、戌街乡工矿废弃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项目资金结余4.57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县自然资源局 |
19 |
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32.51万元 |
责成县疾控中心进行整改 |
县疾控中心 |
2.项目超计划投资101.08万元 |
责成县疾控中心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 |
20 |
牟定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1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民政局 |
21 |
牟定县拘留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71.50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公安局 |
22 |
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30.6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水务局 |
2.多支付工程款0.57万元 |
责成收回多支付的工程款0.57万元 |
23 |
思源实验学校场地平整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无问题) |
|
|
24 |
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209.15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教育体育局 |
2.多支付工程款209.15万元 |
责成收回多支付工程款 |
3.项目资金结余209.36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25 |
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二期)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50.61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
2.项目资金结余646.35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26 |
县一中标准化田径场及体育场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付工程款8.4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并追回多支付工程款 |
牟定一中 |
2.项目资金结余8.48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
27 |
2018年共和镇天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
1.多结算工程造价0.2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财政局 |
2.项目资金结余12.94万元 |
责成将项目结余资金12.94万元上缴县财政 |
28 |
县幼儿园食堂、综合楼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附属设施竣工决算审计 |
多结算工程造价12.98万元 |
责成进行整改 |
县幼儿园 |
29 |
县茅阳初级中学校长伍海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报销差旅费1.72万元 |
责成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茅阳中学 |
2.违规超标准收取学生寄宿制及营养餐补卡费用2.41万元 |
责成将违规超标准收取的资金上缴省财政 |
3.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超预算发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0.2万元 |
责成收回违规发放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0.2万元上缴省财政 |
4.代收校服款收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57.39万元 |
责成将代管款项结余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
5.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
责成按工会法及其相关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
6.公务接待不规范30.52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7.向不符合补助对象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7人次0.34万元、发放寄宿制补助1265人次115.87万元,超标准发放寄宿制补助6人次0.25万元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
8.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8.78万元 |
责成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
9.寄宿制食堂支出挤占营养餐专项资金22.07万元 |
责成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
10.会计处理错误,食堂收益少计2.6万元,学生充卡生活费多计2.6万元 |
责成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
11.少计固定资产0.28万元 |
责成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12.多计在建工程1万元 |
责成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
13.学校食堂在收回自办经营管理后,未按照公益性的要求进行管理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
14.学校食堂物品采购界限不清,教师会议伙食支出挤占寄宿制食堂支出,寄宿制食堂支出挤占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
15.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学校食堂存货购、耗、存账务核算体系及立定期盘点制度,食堂结存情况无法真实全面反映 |
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
16食堂一卡通信息系统核对不及时,导致学生寄宿制代管款项账面余额大于信息系统余额2.51万元,寄宿制补助账面消费金额小于信息系统金额2.71万元 |
责成查明原因,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
30 |
县茅阳第一小学校长杨家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2.39万元 |
责成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
茅阳一小 |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22.58万元 |
责成及时核减已无实物存在的固定资产120.84万元,补记未入账固定资产1.74万元,达到账实相符 |
3.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2.44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31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光仕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违规发放工作考核奖和职位津贴92.2万元 |
责成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职位津贴上缴县财政。 |
县妇计中心 |
2.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34.24万元 |
责成将存量资金134.24万元上缴县财政。 |
3.违规报销差旅费0.76万元 |
责成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
4.违规扩大支出1.47万元 |
责成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金0.8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费0.63万元上缴省财政。 |
5.非税收入未缴财政2.07万元 |
责成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
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无公函接待26.53万元 |
责成严格按公务接待规定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7.少计固定资产8.75万元 |
责成把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8.部分中药价格未执行中药饮片定价差别化购销差率的有关规定 |
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
9.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
责成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
10.中、西药存货账实不符149.49万元 |
责成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
11.往来款长期挂账29.87万元 |
责成尽快查明原因,据实报批核销,调整账务 |
12.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 |
责成进行调账处理 |
32 |
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汪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公用经费支出挤占专项资金48.85万元 |
责成将接待费支出8.84万元和大学生志愿者房租支出0.19万元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 |
县疾控中心 |
2.少列支出50万元 |
责成调整有关账目,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
3.购进疫苗、试剂多加进销差价0.25万元 |
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8.59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5.少计固定资产7.70万元 |
责成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33 |
县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李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
1.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截留坐支非税收入15.19万元 |
责成将截留坐支的非税收入15.19万元上缴县财政 |
县红十字会 |
2.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大量收取现金,公款私存、公款私款混用 |
本次免于处罚,责成自行整改 |
3.“9.30”洪灾社会捐赠资金上缴财政不及时3.96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救灾资金管理 |
4.对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跟踪问效不到位,共和镇、安乐乡长期滞留社会捐赠扶贫资金8万元 |
责成县红十字会督促共和镇政府、安乐乡政府按捐赠资金用途完成支出报账。 |
5.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 |
责成进行调账处理 |
6.公务接待不规范2.54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34 |
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光彪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2.43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蟠猫乡政府 |
2.采购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68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
3.改变资金用途10.49万元 |
责成严格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
4.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6.39万元 |
责成将存量资金6.39万元上缴县财政 |
5.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绿化捐款资金0.4万元 |
责成将绿化捐款结余资金0.4万元上缴县财政 |
6.少计固定资产24.7万元 |
责成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35 |
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光彪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
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高质量耕地未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与省级公益林重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农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不规范,陡嘴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及活动场违法占用耕地1.7亩耕地违法图斑未整改,金康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
责成蟠猫乡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标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资料及时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按规定开展农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严格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责成蟠猫乡督促陡嘴村民小组补办用地手续,督促金康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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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不到位,未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
责成蟠猫乡加强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督促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
3.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对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长制、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蟠猫乡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牟定县天佑洗砂工程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责成蟠猫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天佑洗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4.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林木采伐批复等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资料缺失、未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台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畜禽禁养区养殖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方案 |
责成蟠猫乡规范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工作机制,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台账,制定畜禽禁养区养殖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方案。 |
36 |
安乐中心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县卫生健康局违规下达考核奖励经费73.33万元,安乐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考核奖励60.70万元,下达奖励资金结余12.63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安乐中心卫生院 |
2.违规发放津补贴5.54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25万元 |
责成将非税收入16.25万元上缴县财政。 |
4.无发票列支费用2.97万元 |
责成补齐发票。 |
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37 |
江坡镇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县卫健局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金45.11万元,江坡镇卫生院违规发放36.6万元,结余资金8.43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江坡镇卫生院 |
2.少计固定资产2.18万元 |
责成把少记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5.09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4.在建工程长期挂账122.89万元 |
责成账务调整 |
5.库存药品账实不符未作处理36.43万元 |
责成尽快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
38 |
蟠猫乡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15.82万元,蟠猫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金14.65万元,结余考核奖励资金1.17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蟠猫乡卫生院 |
2.违规发放补贴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0.78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3.少计固定资产65万元 |
责成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4.78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39 |
新桥中心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49.95万元,新桥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42.63万元,结余考核奖励资金7.32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新桥中心卫生院 |
2.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未上缴财政11.35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3.违规报销差旅费0.09万元 |
责成追回多报销的费用0.09万元上缴省财政 |
4.挤占公用经费0.39万元 |
责成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0.39万元 |
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2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40 |
戌街乡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
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奖励资金30.54万元,戌街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21.26万元,考核奖励资金结余9.28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戌街乡卫生院 |
2.违规发放补助0.31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3.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未上缴财政10.70万元 |
移送县纪委处理 |
4.非税收入未缴财政0.4万元 |
责成将非税收入0.4万元上缴县财政 |
5.账务处理不规范 |
责成进行调账处理,规范账务处理 |
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4万元 |
责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
41 |
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 |
(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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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
1.县林草局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育林基金2.81万元 |
审计期间已整改,县林草局已将资金上缴县财政 |
县林草局 |
2.县委组织部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8.59万元 |
审计期间已整改,县委组织部已将资金上缴县财政 |
县委组织部 |
3.县住建局多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3.86万元、多收城市占道费0.53万元 |
责成清退有关违规收取的费用,今后必须按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
县住建局 |
43 |
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审计调查 |
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不规范 |
责成规范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 |
县财政局 |
44 |
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
多收取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3.85万元 |
责成及时退还多收取的社会保险费73.85万元。 |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