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生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退伍军人后续保障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023年共发放各类优抚补助1300余万元,悬挂光荣牌107块,为12名三等功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48名四有优秀士兵(官)家庭送喜报,召开县级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会2场次。全年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106人次,发放资金22.8万元。组织23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7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7名退役士兵参加学历培训提升培训。组织44名退役军人参加州、县专场招聘会3场次,为退役军人提供岗位326个,促进上岗就业67人。组织开展“2023清明致英烈”祭扫活动,“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县双拥办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组织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退伍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召开座谈会,对享受各种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都给予每节100元的慰问金。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关爱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县乡(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坚持走访慰问制度,组织社会化走访慰问。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把各类优抚对象抚恤经费和双拥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下步工作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关心关爱的各项政策,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服务。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