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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坡镇组织机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10-1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江坡镇组织机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乡镇基本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2

领导信息

乡镇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信息。

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3

主要职责

辖区站所、中心等机构名称、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二)江坡镇政府文件信息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政府文件

政府文件

政府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单位/村委会公示栏(电子屏)




2

概况信息

乡镇简介

乡镇行政区划、人口民族、发展优势、地理位置、自然概貌、水系、气候环境、自然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综合实力和社会事业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3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

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会议





(三)江坡镇规划计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规划计划

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单位/村委会公示栏(电子屏)





(四)江坡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政府财政预算报告,乡镇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批复后20日内

镇人民政府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2

财政决算

政府财政决算报告,乡镇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五)江坡镇人大、政协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政协委员提案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六)江坡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监督

检查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

行政

处罚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

公共

服务

公共

服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新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8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七)江坡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公共

服务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3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1.机构名称;

2.开放时间;

3.机构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4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5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1.活动时间;

2.活动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6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1.培训时间;

2.培训单位;

3.培训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7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1.活动时间;

2.组织单位;

3.活动地址;

4.联系电话;

5.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八)江坡镇社会事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2

监督

检查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4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审批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8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镇人民政府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0

审批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11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12

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九)江坡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2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3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镇村公示公开栏



4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老年人补贴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5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江坡镇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爱国卫生

爱国卫生

日常工作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县级相关文件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各级爱国卫生行动落实情况。

■精准推送


行政相对人


卫生村、健康村(小组)申报和创建。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




(十一)江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省、州、市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政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2

相关政策

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11号)《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21〕9号)》《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楚发〔2021〕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3

易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象

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识别

识别标准(1+X识别标准及十个不得纳入的负面清单) 识别程序(群众自主申报、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确定) 识别结果(监测对象识别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4

易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对象

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退出

退出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到监测底线标准以上且无返贫致贫风险)退出程序(综合分析研判、实地调查、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市级确定)退出结果(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名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巩固振兴组〔202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5

衔接资金

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分配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6

年度计划

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计划安排情况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7

小额信贷

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贴息方式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入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8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9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库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10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11

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12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十二)江坡镇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就业信息服务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岗位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3

求职信息登记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

补贴申领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相关法律法规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5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6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文件依据、购买项目、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条件、购买方式、提交材料、购买流程、受理地点(方式)、受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十三)江坡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社会保险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2

职工参保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微信服务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5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6

养老保险服务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7

遗属待遇申领



8

病残津贴申领



9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10

工伤保险服务

工伤事故备案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11

社会保障卡服务

社会保障卡咨询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12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十四)江坡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3

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4

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5

重大决策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6

政策

文件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7

重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8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9

行政

管理

隐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10

应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11

事故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12

行政

管理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13

公共

服务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如有更新,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14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15

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每年1月31日前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16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17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重大工程项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18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19

建议提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十五)江坡镇救灾抢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政策

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3

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4

灾害信息员队伍

同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5

预警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6

灾后

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栏



7

款物

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栏



8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栏



9

工作

动态

工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公开栏




(十六)江坡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规划编制

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2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3

规划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4

行政处罚

事后公开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7个工作日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公示公开栏





(十七)江坡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政策解读

上级政策解读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2

本级政策解读

3

计划实施

任务分配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4

组织培训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5

条件与标准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6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7

条件与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8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9

对象认定

危改户认定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0

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1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舆情收集回应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镇人民政府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2

互动回应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镇人民政府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十八)江坡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涉农补贴

涉农补贴相关事项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涉农补贴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执行的政策、规定等。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为民服务中心■公示公开栏




(十九)江坡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2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4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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