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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2-08-10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镇级

村级

1

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2

生态建设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4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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