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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牟定段)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牟政征地补公告〔2024〕6号

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作者: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一、补充公告事项

(一)征收土地范围变更情况

原征收土地范围:征收面积为43.9961公顷,共涉及5个镇20个村65个村民小组。

现变更为:征收面积为43.8717公顷,共涉及5个镇20个村65个村民小组。

征收土地范围变更情况:涉及牟定县凤屯镇牌坊村民委员会金曹村民小组、共和镇清河村民委员会蚂蚁山村民小组、庆丰村民委员会老豆冲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庆丰村民委员会麻地冲村民小组、蟠猫乡碑厅村民委员会水冬瓜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因设计范围调整需核减用地规模,权属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表:

土地权利人

核减前用地面积(公顷)

核减后用地面积(公顷)

核减用地面积(公顷)

牟定县凤屯镇牌坊村民委员会金曹村民小组

2.3776

2.3725

0.0051

牟定县共和镇清河村民委员会蚂蚁山村民小组

2.7125

2.6920

0.0205

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民委员会老豆冲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

3.6307

3.5656

0.0651

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民委员会麻地冲村民小组

1.8546

1.8412

0.0134

牟定县蟠猫乡碑厅村民委员会水冬瓜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

1.8603

1.8400

0.0203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总面积、权属、地类、被征地农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变更情况

经核实,因核减用地范围导致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涉及的总面积、权属、地类发生变化,被征地农户、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据无变化。

原总面积、权属、地类:总面积44.2073公顷,共涉及5个乡镇20个村65个村民小组,其中国有土地0.2112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43.9961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43.9961公顷(耕地9.3421公顷、园地1.5433公顷、林地28.8652公顷、草地0.0482公顷、其他农用地4.1136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现总面积、权属、地类:总面积44.0303公顷,共涉及5个乡镇20个村65个村民小组,其中国有土地0.1586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43.8717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43.8717公顷(耕地9.3421公顷、园地1.5396公顷、林地28.8585公顷、草地0.0482公顷、其他农用地4.0833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牟定县人民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联合审查。经综合研判,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等级,准予实施征地。《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牟定段)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符合风险评估相关程序要求,已完成中共牟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原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不变。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变化情况

因用地范围有核减,按照“2023年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项目用地规模核减前征地补偿费为437.5974万元,项目用地规模核减后征地补偿费为430.6574万元,项目征地补偿费减少6.94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项目规模核减前后征地补偿费对比情况表”。

项目规模核减前后征地补偿费对比情况表

乡(镇)

村(居)委会

村小组

地类

“项目规模核减前综合地价”

“项目规模核减后综合地价”

差值(万元)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总价(万元)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总价(万元)

蟠猫乡

碑厅村民委员会

水冬瓜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

水田

0.5067

68.0625

34.4873

0.4957

68.0625

33.7386

-0.7487

旱地

0.263

54.45

14.3204

0.2553

54.45

13.901

-0.4194

林地

0.6099

21.78

13.2836

0.6156

21.78

13.4078

0.1242

其他农用地

0.4807

54.45

26.1741

0.4734

54.45

25.7766

-0.3975

合计

1.8603


88.2654

1.8400


86.824

-1.4414

凤屯镇

牌坊村民委员会

金曹村民小组

水田

0.1418

68.0625

9.6513

0.1418

68.0625

9.6513

0

旱地

0.0659

54.45

3.5883

0.0617

54.45

3.3596

-0.2287

林地

2.0475

21.78

44.5946

2.0466

21.78

44.5749

-0.0197

其他农用地

0.1224

54.45

6.6647

0.1224

54.45

6.6647

0

合计

2.3776


64.4989

2.3725


64.2505

-0.2484

共和镇

清河村民委员会

蚂蚁山村民小组

水田

0.5455

55.5

30.2753

0.5337

55.5

29.6204

-0.6549

园地

0.6102

44.4

27.0929

0.6065

44.4

26.9286

-0.1643

林地

1.2048

17.76

21.3972

1.2048

17.76

21.3972

0

其他农用地

0.3520

44.4

15.6288

0.3470

44.4

15.4068

-0.222

合计

2.7125


94.3942

2.6920


93.3530

-1.0412

庆丰村民委员会

麻地冲村民小组

水田

0.3859

68.0625

26.2653

0.3796

68.0625

25.8365

-0.4288

旱地

0.1872

54.45

10.193

0.1841

54.45

10.0242

-0.1688

林地

1.0642

21.78

23.1783

1.0642

21.78

23.1783

0

其他农用地

0.2173

54.45

11.832

0.2133

54.45

11.6142

-0.2178

合计

1.8546


71.4686

1.8412


70.6532

-0.8154


庆丰村民委员会

老豆冲第一、第二村民小组共有

水田

0.3665

68.0625

24.9449

0.35

68.0625

23.8219

-1.123

旱地

0.2808

54.45

15.2896

0.2577

54.45

14.0318

-1.2578

园地

0.2187

54.45

11.9082

0.2187

54.45

11.9082

0

林地

2.5509

21.78

55.5586

2.5394

21.78

55.3081

-0.2505

草地

0.0114

21.78

0.2483

0.0114

21.78

0.2483

0

其他农用地

0.2024

54.45

11.0207

0.1884

54.45

10.2584

-0.7623

合计

3.6307


118.9703

3.5656


115.5767

-3.3936

总计

12.4357


437.5974

12.3113


430.6574

-6.9400

(五)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规模核减的村、组需重新签订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待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重新签订后原已签订的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自动失效。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

上一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牟政征补公告〔2024〕7号
下一条: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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