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迅达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3号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在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台铃牌型号TDTD067Z的2辆电动自行车和型号TDTD068的2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要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157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6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5月27 日
数据来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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