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牟定县曾某食品经营部销售过期食品案


发布日期:2025-02-27   来源:   作者:  点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曾某食品经营部销售过期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5]4号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27日,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蟠猫乡商贸中心进行市场检查中,在牟定县曾某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摊位上发现其销售的①特辣 麻辣酱油(酿造酱油)6瓶,净含量:800ml,生产日期:2022.06.08,保质期:2年;②凉拌生抽酱油4瓶,净含量:800ml,生产日期:2022.11.05,保质期:2年;③液体复合调味料(白醋)4瓶,净含量:800ml,生产日期:2022.10.03,保质期:24个月;④液体复合调味料(老陈醋)1瓶,净含量:800ml,生产日期:2022.03.23,保质期:2年;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过期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元)

1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处罚机关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4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年5月 27日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收藏    关闭

  • 主办: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   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通讯地址: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24号   电话:0878-5211621
    邮箱:mdxzfxxzx@126.com   网站标识码:5323230004    
  • 滇ICP备06006566号-1     滇公网安备 53232302532308号    
  •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