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乐果铺”的页面,消费者购买的“水果捞”(订单号-4400994521018947927-订单金额-25),美团外卖平台交易记录显示:从消费者下单到外面骑手送达消费者只用时14分钟,但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食品安全档食品安全档案只公示了未变更经营范围前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2019年04月16日),已变更的《营业执照》(登记日期为:2024年1月23日)未上传到美团外卖平台食品安全档案,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的“水果捞”(水果鲜切加入酸奶),未依法取得许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