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目标,服务大局,奋力拼搏,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保障和保护水平,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后,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法规股,专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系统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领导班子把法治政府建设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股、室、所、中心具体抓,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与部门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重视学习培训,提高法治能力。为增强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新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始终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认真组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省、州、县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关于作风督查情况的通报等的学习。按照县委的部署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主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集体学习和自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学习教育、党员夜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讲授廉政党课、组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活动。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按照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和法制部门的要求,领导干部参加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共80余人(次);参加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州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培训考试共53人(次)。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为全面完成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制度,是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作的基础,也是全面贯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一是不断完善决策和管理制度。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内部会审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值班工作制度》、《机关政务及内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了干部职工的从政行为,为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均由集体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和一般性问题由分管领导或各具体业务股、室、所、中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授权开展工作,实现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有机统一。三是公开权力运行。将局领导班子分管的工作以文件的形式印发,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作了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权力运行透明度。四是结合各职能股室的工作实际,明确了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内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执法职责及权限、执法标准,为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和高效便民提供了措施保障。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四)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法治意识。紧紧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一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自然资源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利用3月平安建设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月、“8.29”测绘日、“12.4”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加大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共召开不同层次的宣传会议85场(次),参会人员9120余人(次),利用乡(镇)、村、组宣传栏出黑板报139余期,粘贴临时性标语1910余条,在县城和乡(镇)设立法律咨询点96个(次),接受过往群众咨询314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1100余份。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召开了由县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居)委会领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及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等人员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培训班5场次,由相关股室或地质勘查专家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进行讲授,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利用各种渠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使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入人心,依法合理使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
(五)依法履行职能,助力社会发展。一是优化资源供给,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把做好用地服务作为重中之重超前谋划,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与发改、工信、招商、住建等部门联系对接,与项目业主沟通,确保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用地布局,节约集约用地。着力抓好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重点产业项目用地报件前期各项工作,确保及时、高效、快速获批,为稳妥推进建设项目提供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立足机构改革关键时期,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深入梳理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通过梳理调整,目前我局共有行政职权6类,共156项,具体情况为: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9项、其它行政职权5项。三是不动产登记全面提速。多举措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进一扇门、排一次号、找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即可完成存量房买卖、抵押、变更等登记事项。办理不动产登记(存量房)的申请材料由原来的3份减少到1份,一般登记由自然资源部提出的30个工作日、省厅提出的15个工作日,达到州政府提出的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由自然资源部提出的15个工作日、省厅提出的7个工作日,达到州政府提出的1个工作日办结,查封、注销即时办结。特殊情况实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当天就可以出证。彻底改变了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需在三个部门多个窗口提交3套资料,多次排队、多次来回跑的模式,转变为只找1个窗口、只提交1套材料、只跑1次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并受到了办事群众和企业的好评。累计完成不动产登薄量10913宗、不动产登记6952宗(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14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804份),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18宗,实现抵押值58558.81万元;协助法院办理不动产查封124件,办理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干部任用、首套房等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扫黑除恶以及各类司法查询共计8397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6227份,为查询申请人提供房屋、土地登记档案资料2095份,全面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稳定推进,有力地支持和助推牟定县经济社会发展。
(六)完善制度体系,加强规划管控。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启动了牟定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和议事规则,按照“十四五”规划编制要求,完成了牟定县“十四五”生产力布局研究和牟定县“十四五”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研究编制。二是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完成84个行政村总体规划和666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紧跟中央、省、州政策方针,探索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方法和要求,进一步科学完善村庄规划。三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多规合一”、“一张图”的要求,配合做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和约束。
(七)坚守保护红线,缓解指标矛盾。按照省、州要求,完成了牟定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的相关工作,评估调整成果已上报并通过了省州的审查,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强化项目规划申报,按照下达我县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工作任务,组织编制了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批准实施并完成验收后,可有效破解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难题,提高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项目实施,按程序申报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指标入库工作,待项目入库后,即可用于我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矛盾。强化数据核查,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认真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的要求,对我县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与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进行了比对分析。
(八)制定利用计划,强化开发利用。为切实提高项目用地保障能力,结合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分类施策、应保尽保,制定落实土地保障政策,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认真研究,拟定年度用地保障工作计划,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县域经济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具体项目建设用地供地,对照目标,狠抓用地保障落实。按用地保障目标任务和项目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跟进,狠抓落实。开展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启动新地价公布实施运用。加大存量土地供应,清理从数据系统核实批而未供土地,开展挂牌督办,请求县人民政府按“关于加快供应消化一批、完善手续消除一批、完善备案核销一批”处置政策,将已建设完成的城市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核销,以划拨方式供给具体用地单位,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内备案,核减用地指标。
(九)落实决策程序,加强决策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全县基准地价更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实施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由法规股作为部门内部法制审核机构,同时,聘请1名法律顾问巩固力量,对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行政决策均需经法制审查,主动前置法律审查关口,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十)敢于动真碰硬,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切实履行动态巡查主体责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自然资源管理违法违规势头。加强对全县的用地开展动态巡查力度,出动巡查车辆170余次,巡查人员855余人次,及时制止及立案查处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违法行为共96件,收缴罚没款791.667321万元。二是加强矿政管理,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登记发证工作,按照省州县的工作部署,开展了牟定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相关工作项目申报和技术作业单位选定支撑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矿山安全巡查检查,形成巡查检查记录;及时发出采矿权登记预警通知和非煤矿山问题整改通知书,扎实开展采石企业采矿权整合重组转型升级和综合整治工作。
(十一)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和谐社会。一是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我局对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梳理评查,我局共办理案卷总数7608件,其中:行政许可案卷297件,行政处罚案卷96件,行政确认案卷7215件。在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过程中,我局做到了许可和确认主体合法,适用法定依据充分准确,条件具备,收费依据合法,告知权利到位准确,许可和确认内容和时限合法、适当、监督检查到位。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中,做到了处罚主体资格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处罚依据合法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内容、结果适当,告知权利、交代的救济途径和期限准确,实施罚缴分离,送达和执行合法到位,无不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的问题。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执行贯彻《信访条例》、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建立《信访首问责任制》,实行信访件分级办理。做好信访的办理和回复工作,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共接待来访群众651人次,办理信访件195件,办结195件,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信访维稳形势持续向好。三是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在信息平台对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录入。
(十二)加强权力制约,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提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若有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我局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法院的司法建议。
(十三)聘用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7号)和《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牟办发〔2016〕23号)要求,我局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制度,自2017年8月至今,常年聘用法律顾问一名。目前,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是云南群乐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李丽律师受聘以来,认真履职,对聘用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范围内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局在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增强,依法治理,创新创优破解法治建设难点问题成效还有差距;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法制宣传力度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人民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权益。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履行自身职能,推动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基础性、根本性任务抓好抓实。
二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自然资源巡查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自然资源管理领域违法案件,切实履行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
三是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主,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并按照工作要求,继续聘用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涉诉事务的研究、咨询、论证,全面促进和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