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对于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全局所有具有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推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的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机关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
1. 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林草局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 加强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按省州统一要求公开。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现动态调整。
3. 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要佩带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4. 推动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
5. 创新公开方式。按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政府门户网站为本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 完善制度机制。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及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6类行政执法行为类别,一是分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纪录具体办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纪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二是绘制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流程图,三是制定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的信息管理备案制度。
2. 规范文字记录。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场所、阶段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
3. 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留置或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逐步实现音像记录全覆盖。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必须进行音像记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 提高纪录信息化水平。要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音像记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 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要由本机关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 完善审核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将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6类行政执法行为全部纳入其中。
2. 设置审核机构及人员。确定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充实法制审核力量。
3. 确定审核范围。要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探索对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4. 规范审核内容。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
5. 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流程、审核方式、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局长任组长的推进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负责人员。落实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县林草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代金,副组长:袁管金、杨翠、刘宗平;成员:王斌、周永明、张建鸿、侯绍勇、张松、刘武、李世彪、普正书、杨应章。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三项制度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编制权责清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相结合,统筹协调推进,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总结宣传本单位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报纸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过程。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对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要大力宣传推广。
(四)严格监督审查。法制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严把审核关。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要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