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68号)和《牟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21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开组发〔2021〕15号)要求,决定2021年度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2万元统筹安排用于4乡镇和2家县级部门项目建设。具体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牟定县2021年第二批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1日至8月6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