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1〕60号),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29万元,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以《牟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批复》(牟开组发〔2021〕13号),决定从此批资金中安排1329万元用于7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该资金以《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牟财农(2021)28号)。具体资金和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3:牟定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项目安排表》。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受理地址:牟定县扶贫办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监督电话:12317
牟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