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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43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0年08月20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公安局    点击:[]

李忠培委员:

您在牟定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采取拦路、堵门、拉条幅等软暴力手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打击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采取拦路、堵门、拉横幅等软暴力手段和借信访为名实施聚集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法律尊严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历来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牟定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始终保持对此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出重拳、下重手,坚决依法打击。

一、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法律底线。对发现有采取拦路、堵门、拉横幅等软暴力手段和借信访为名实施聚集滋事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打击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法制宣传、告知信访权利义务,

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识到错误和危害。通过依法打击和法制宣传,明确规矩、划清底线,彻底打消一些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树立“维权不能违法,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法治观念,增强群众依法信访的理念,营造“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主动推动解决合理诉求,努力协助从源头解决问题。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及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况和信访诉求,通报信访局和党委政府,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对信访人诉求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减少违法信访以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对采取拦路、堵门、拉横幅等软暴力手段和借信访为名实施聚集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处理,为建设平安牟定、和谐牟定、幸福牟定贡献我们一份应有的力量。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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