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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2年06月06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公安局    点击:[]

贾福翠委员:

您在牟定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73号“关于加强对松果电单车使用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分解明确由县局副局长牵头,交警大队长为具体负责人对该提案进行认真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共享电动车的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松果出行”1家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这些共享电动车因轻便、省力、速度快、租金便宜受到人们的青睐:一是方便快捷,符合新时期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二是低碳环保,符合现阶段绿色环保出行理念;三是机动灵活,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交通拥堵。

二、我县共享电动车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在城区大量投放松果电动车,重收费轻管理,对骑乘人的约束等运营环节均未向公安机关通报备案,存在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问题。

二是一部分车辆无牌上路行驶,不利于交管部门对车辆的管理,一旦有群众骑着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与他人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给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侦破案件带来难度。

三是乱停乱放情况。虽然目前共享电动车采用无桩停车模式,应用GPS定位技术设置停车区域,在城区不少主干道上仍然可以看到共享电动车停车不规范,有时占据盲道、行车道、消防区域乱停乱放的现象。

四是违法行驶情况。目前,共享电动车驾驶人多为一些未成年人、青年人,有时骑车人为了贪图方便,随意在道路上逆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构成严重威胁。

五是难以管理。城市共享电动车骑行者违法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处罚标准低,导致驾驶人对交通违法持“无所谓”态度,常常遇见“没钱,反正车子不是我的,要扣就扣”,转身就走的现象。

三、我局采取的措施

领导重视,约谈企业,形成小黄车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一是及时约谈松果出行小黄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小黄车公司立即完善公司制度,建立健全小黄车运行制度,根据我县小黄车出行及停放道路交通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加强对小黄车出行的执法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时查纠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教育、劝阻在路口越线等待交通信号、不满12周岁骑行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二是积极向治理通办公室申请,以“一部手机治理通”为引领,为小黄车管理企业开通治理通网格员用户权限,针对群众反映的小黄车行车方面交通管理问题,带领小黄车公司认真调研,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接受群众批评。

三是积极与小黄车公司负责人协商为每辆小黄车购买保险,并协调上级车辆管理部门为投放的小黄车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并发放号牌,对车辆完善监管制度。

四是建立联勤联动机制,要求小黄车公司按投放车辆比例安排巡线管理人员。明确巡线员负责所属街道日常共享单车的管理,并与交警中队民警建立联系,建立微信交流群,执勤民警通过微信交流群将执勤中发现的小黄车违规图片发送至微信交流群,做到即违即告,企业将第一时间通知路段巡线员进行整理,巡线员将及时处理民警执勤中发现的乱停车点位,违规停放车辆在告知20分钟内得到及时处置。

五是定期与小黄车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公司近期的运营情况,要求企业建立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并及时对小黄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置,如有困难(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与管理部门报备,不能按时完成的原因要给予回复处理时间。如未报备,且没有按照回复时间整理完成,我大队将按照无人管理对企业进行登记,一月出现5次记录无人管理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

六是根据大交警队工作模式,加大工作人员的投入,制定错时上下班及节假日正常上班工作机制,对城区小黄车存在的行车、停车问题加强巡逻管控力度,对严重影响交通的小黄车进行拖移,遇有违法骑行者拒不接受处罚、乱停乱放车辆离开现场的,可及时将违法人员及车辆相关信息通报企业,督促企业采取降低用户信用积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使用行为。加大违法骑行者的违法成本,净化城区交通环境,实现小黄车停放有序,形成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步工作中我局交管部门将继续加深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同时也希望您对我们的答复和工作能够满意。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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