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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作者:杨翠   来源:    点击:[]

滕少顺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也是每一个幸福家庭的支撑,做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既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平安牟定、法治牟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现实要求。你提案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面内容。其中,司法保护是指有权实施司法保护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即广义的国家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程序进行的保护措施,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成员单位之一,一直履行着“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结合实际,根据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此前,省级层面下发过《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意见》,部分州市县进行了试点工作。为了开展好试点工作,形成了以“政法委领导、综治办牵头协调,关工委组织实施日常工作,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密切配合,做到教育预防保护、矫治挽救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提出具体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工作;进一步抓好落实,重点抓好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办公场地、工作经费等“四落实”,有力地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形成了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工作成效明显,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得到了提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预防和减少。维护了触法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县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牟定县乐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已挂牌成立,为下一步合作开展青少年心理咨询和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

感谢你们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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