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清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牟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整形覆盖力度”(第48号提案),已由提案审查委员会交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各级人民政府赋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近两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组织申报并实施了15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其中:补充耕地项目2个;提质改造项目13个,为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我县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自2017年以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原自然资源部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投资作了较大调整,各级不再对此类项目进行投资,加之2018年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土地整理职能职责一并划转给了农业农村局,我局目前主要负责县级自筹资金,组织实施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您所处区域经摸排,有符合条件的地块,我局将积极申报组织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您所提出的加大元双公路两旁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的建议,我局及时与农业农村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已将左家298亩、水桥407亩土地纳入了2022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下步将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建议在我局暂无法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前可以争取财政、农业、水利等部门实施的小型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加于解决。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时欢迎对自然资源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