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明洪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建设农村分散式小型停车场的提案”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8部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57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县城和集镇周边、主要交通沿线和产业发展布局,启动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2021年完成了34个,占需编制的行政村总数的39.08%;2022年计划完成31个,编制数累计占行政村总数的74.71%;2023年计划完成22个,编制数累计占行政村总数的100%。我县在规划编制中,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围绕集村庄布局、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基层党建等“多规合一”的定位、目标,认真谋划项目、研究项目、推进项目,制定“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项目清单,立足前期村情调研,会同乡村干部,针对新村中宅基地审批、村内公共场所建设、旧村中残墙断壁拆除、村内空闲地绿化、停车场建设、日常生活中垃圾、污水处置、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织密建强村内组织体系、培育本土人才、回引优秀人才、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问题提出规划意见,形成项目规划清单并经乡、村、编制组三级审核形成规划图和规划文本,基本实现“群众看得懂、项目能落地实施、管理部门能监管”的目标。各自然村的基础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均在村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村庄(村庄群)规模、类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进行了配置规划。
全县各自然村的停车场、公厕、污水处理、路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是各行政村和乡镇人民政府,需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庄规划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各组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进行建设。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你提出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