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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作者: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点击:[]

温丽娟、袁管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学校进行错峰放学的提案》已交由县教育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课程改革和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有关精神,合理安排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中小学生作息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牟定县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的通知》(牟教发〔2011〕28号),文件对学生到校及放学时间作了统一的安排,要求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课程设置标准及课时安排贯彻执行,有效保障学生的睡眠、学生活动时间和开齐上足课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针对“错峰放学”的建议,县教育局已召集牟定一中、茅阳中学、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县幼儿园和迎世幼儿园校(园)长进行了座谈,提出如下解决意见:一是目前5所学校上午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是不同的,且牟定一中、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实际上是采用10—15分钟间隔错峰放学,下午4所学校的放学时间相同。二是放学后10分钟内孩子基本都可以安全离校,下一步工作中,余下4所学校下午放学时间在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后将进行适当调整。三是县教育局将进一步与加强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配合,通过加大对车辆停放管理、清理学校门口200米范围内摊点解决占道经营问题的整治力度,确保道路通畅,实现几所学校放学时段安全、有序。

衷心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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