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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财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0年11月06日   作者:周长林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车丽华、李珏、吴泽春、李光士、李世孔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追加县疾病预防中心预防性体检及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预防性健康体检等惠民政策持续实施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单位,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性收费有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2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取消卫生监测费、预防性体检、预防接种劳务费。在取消、停征或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你们提出追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4月至2020年预防性体检及公共卫生监测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预防性健康体检等惠民政策持续实施的建议。鉴于我县财政困难实际情况,2017年4月至2019年12月不再追加预算,从2020年起将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及公共卫生监测工作成本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关注!为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不负人民的重托,敬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牟定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长林 521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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