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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函

日期:2020年11月06日   作者:杨三灵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牟定县民政局关于答复县政协

九届五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函

周国栋委员:

你好!您在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我县殡改相关费用补助事由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改革的目的是让群众获益,我们坚持把惠民、利民、便民作为第一要义。一是惠民措施让群众剩钱。从获得补助的角度算,非财政供养亡故人员,一次性补助30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还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2019年是1236/人),两项累计补助是4236/人。从刚性支出的角度算,公墓安葬费(包括墓穴租用费、墓材费、人工劳务费、维护管理费等)最高限价3500(由乡镇人民政府收取),殡仪馆免除县内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其他的卫生消毒、尸袋、经济适用骨灰盒等费用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两项累计支出费用4000/人。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县民政局统一配置票据专用打印机、财务软件和第一年软件维护费,各乡镇安装pos机乡镇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收费,先由亡故人员家属缴存至财政专户。二是利民措施让群众一目了然。统一设计《牟定县遗体火化流程》《牟定县骨灰安葬流程》和《申请丧葬补助流程》,需要群众和各级组织提交的各种申请、证明和通知书全县一个样式,既方便又规范。三是便民补助让群众少麻烦。为减省群众申领补助的环节,按照“干部多跑腿、群众少往返”和“群众一次申请、补助分别审批”的原则,两项补贴一次性向各乡镇社会事务办申报,城乡居民惠民补助金由各乡镇直接审批发放至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由各乡镇转报县人社部门审批发放至个人账户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兑付方式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探索既快捷又规范的方式解决。

关于群众上交的棺木补助的问题。根据《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牟定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牟办发〔201913号)精神,我县集中开展了墓碑市场整治、活人墓拆除和集中销毁棺木三个专项行动,消除群众对土葬风俗的心理依赖。墓碑市场整治,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对制作、加工和销售土葬墓碑的42家企业进行了关停。坚持“墓主自行拆除为主,乡镇强拆为辅”和“群众自愿集中,不搞强迫命令,减少群众损失”的原则,对全县辖区范围内的活人墓进行拆除和棺木集中销毁,两项共需兑付群众补助资金1606.4万元。由于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县财政又十分困难。目前,县人民政府正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待资金筹措到位后,我们将及时兑付给群众。请您在给予理解支持的同时,继续做好群众工作。

希望您今后对殡葬改革工作提出更多的批评、建议和意见!

牟定县民政局

2020814

(联系人及电话:杨三灵 1398784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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