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牟定县第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提案答复的函
李世孔、周正英、李光仕医生: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牟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交办以后,高度重视,针对你们提出的案由和意见,根据现行的公务接待政策作以下答复。
一、 全县国内公务接待政策情况
目前,牟定县国内公务接待是严格执行2019年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的《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牟办发〔2019〕12号),文件中已经明确划定了“三个雷区”(严禁超范围、超陪同、超标准接待),任何单位都不能越界,在公务接待陪同人员方面具体规定是: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1/3。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执行《牟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的通知》(牟机关事务通〔2019〕20号)规定,此接待标准是结合当前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物价水平制定的,公务接待用餐具体标准是:省部级以上(含副部级)180元/人/餐,厅级(含副厅级)150元/人/餐,处级(含副处级)120元/人/餐,科级(含副科级)100元/人/餐,工作人员60元/人/餐。
二、 对提案的意见建议
根据目前的接待规定和你们的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向医院领导作反映,由院方自行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调标问题,是否提高用餐标准由你们单位内部决定,制定的标准只要不突破全县公务接待用餐标准,都是符合制度规定的。
牟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