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丽芝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县城中园东路金喜鹊宾馆至共和派出所街道两旁行道树进行修剪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目标,按照“规划引领、全民参与、突出特色、生态宜居”的节约型创建思路,坚持“增绿量、建精品、强管理、创特色”的原则,突出规划、建设、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大力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工程,高位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经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于2019年6月24日荣获“云南省第九批省级园林县城”称号。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近年来县城园林绿化工作虽迈出了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县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需求及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助推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美丽县城等创建要求相比,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化还存在着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面积有差距等短板弱项,制约着省级园林县城的巩固和提升。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结合今年创文创卫等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经我局统一规划、多次多方争取、筹措整合资金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上旬开始启动了中园路、南大街等10条街道行道树的修剪整形和县城绿化的补植补种及提升改造等工作。目前已完成行道树的修剪整形工作,累计修剪行道树2500余棵,做到人树和谐共处,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确保县城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