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普华、生从彦代表:
你们在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交的第44号“关于在部分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交由牟定县公安局办理,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明确由县局副局长牵头,交警大队长具体负责落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一直以来对全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在部分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提案很好。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目前,全县城区交叉路口共设置交通信号灯12处。为城区治堵保畅、事故预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经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红坡头元双公路交叉路口、元双公路与化湖世居小区外交叉路口进行实地踏勘调研,在红坡头元双公路交叉路口、元双公路与化湖世居小区外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因元双公路车流量较大、且红坡头路段上行线处于4公里长下坡路段,应考虑长下坡路段大货车制动衰减等因素,暂缓设置。经与省交科院协调对接,已对红坡头元双公路交叉路口安装了一套让行提示系统,提醒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在共和镇万寿路地震局外、彝政珍味、消防大队外与彝和园的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经牟定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对你们提案中提出的路段处进行实地调研,认为在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要同时符合路口类型、路口交通流量、路口交通事故等条件。共和镇万寿路地震局外、彝政珍味、消防大队外与彝和园交叉路口是十字路口,但交通流量达不到《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规定的数量,暂不符合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为提醒车辆行经路口减速慢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以上路段增设警示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投资,待政府批准后,将及时按照《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安装交通信号灯。在此之前,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有效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规范群众出行和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牟定县公安局将悉心学习,认真领会,进一步加大对城区道路交叉路口的巡逻管控力度,不断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牟定县公安局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强先 0878-5216859)